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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承認有疏失」馬國女大生家屬要台國賠:台不判死將爭取引渡
hanshinnews | 승인2020.11.24 13:26

鍾姓女大生家屬將要求台灣政府國賠,並要求台灣法務部、法官對兇嫌梁育誌處以極刑。   圖:翻攝Dcard

 

24歲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覺得台灣很安全才來台唸書,卻慘遭惡狼梁育誌擄走並性侵殺害,震驚台馬兩國。鍾姓女大生家屬23日透露,已透過台灣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瑞成,在台灣提出3項法律訴訟,包括要求台灣政府國賠。索賠依據包括,蔡英文總統曾向家屬道歉,承認鍾姓女大生遇害是台灣當局疏忽造成。此外,家屬要求台灣法務部、法官對梁育誌處以極刑,滿足全馬來西亞人民的期待,如果台灣不能滿足要求,他們將不惜一切代價,透過馬國司法程式,提出引渡罪犯的動作。

 

綜合馬國媒體報導,鍾姓女大生父親鍾偉國選在她的母校「衞理畢理學院」(Methodist Pilley Institute)召開記者會,並指出已在台灣提出3項訴訟,包括11月3日提出死亡民事訴訟(按中華民國民事法假扣押522條第1項)、11月12日提出死亡刑事訴訟及犯罪被害人補償。他的律師葉海量公開蔡英文給死者家屬的道歉信內容,其中提及「因為我們的疏失,讓您們失去愛女」,他們認為這段話代表蔡英文承認是台灣的疏忽讓鍾姓女大生遇害,他說:「這意味(台灣)在民事和刑事上沒有被推諉的任何理由」。

 

葉海量強調,梁育誌用繩索拉走鍾姓女大生並勒斃就是「蓄意致死」,無教化可能,擁有精神問題的人是不會有預謀、心思縝密、謊話連篇的行為模式,既然蔡英文已承認是台灣的疏失,那希望台灣檢調機構的審判以極刑(死刑)為標準「來符合馬來西亞人民、家屬及台灣社會的要求和意願」,葉海量和家屬向台灣司法部門喊話說:「我們強烈呼籲(台灣)法務部在調查、起訴、判刑的程式方面,必須符合公義與公正的程式。因為兇嫌死有餘辜,判處沒有人性的毀滅應是唯一的判決」

 

另外,因為台南警方有吃案嫌疑(9月30日,陳姓女大生也曾遭到梁育誌襲擊,她逃脫後報案,但歸仁分局大潭派出所未依規定開立報案三聯單),葉海量提到,他們將指示林瑞成律師跟進案情的發展,同時懇求蔡英文確保解剖、驗屍報告程式都能如實呈報,不要讓吃案的情況發生,並希望能在1個月內收到檢驗報告書。如果台灣不能滿足要求,家屬將毫不猶豫、不惜一切代價地透過馬國司法程序,提出引渡罪犯的動作。馬來西亞政府必須追究這起兇殺案,來保護馬來西亞人民的生命和財產。

 

葉海量重申,蔡英文承認鍾姓女大生遇害,是台灣當局疏忽造成;台南警方有吃案嫌疑;再加上锺女遭勒斃案發生後,區公所緊急修復路燈照明。這些連串的疏忽,足以構成台灣當局賠償的證據。至於在台提出「犯罪被害人補償」的依據,葉海量表示:「我們要讓蔡總統知曉家屬的沉痛打擊,鍾家失去了唯一的女兒後,已經在身、心、靈及肉體上,受到嚴重的傷害。讓人擔憂且不安的是,(台灣)檢調單位至今未聯繫律師及家屬,以國賠法第15條進行商討。」

 

葉海量也質疑長榮大學是否也有疏失責任,包括上述陳姓女大聲遇襲後,校方沒做出任何處置,也沒提醒學生;當學生發文請大家協尋鍾姓女大生時,還反被學校於10月29日晚間11點56分發文要求撤下協尋的貼文;葉海量說:「長榮大學相關人員現在都以自請調、辭職規避相關刑、民事責任,我們想知道,這是否是學校及相關人士所給予的責任定調,以及給家長的交待?」(來源:Newtalk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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