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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老闆700萬「快樂波特」自撞公車亭 駕駛先溜後到案
hanshinnews | 승인2020.10.27 14:39

一輛新車要價超過700萬、俗稱「快樂波特」的瑪莎拉蒂,今天凌晨4時許行經西屯區文心路三段時,自撞公車亭,維修費超過150萬。圖/讀者提供

 

台中市張姓男子今天凌晨4時許,開著張姓老闆進口轎車瑪莎拉蒂,載著兩名乘客行經西屯區文心路三段附近時,疑因駕駛與車內乘客在爭吵,未注意車前狀況,直接撞上路旁的公車亭,張的車頭右側凹陷毀損,同時造成車內兩名乘客輕微擦挫傷,警方獲報到場時,駕駛沒有在現場,警方事後聯絡車主後,張才在今天早上8點到案,張辯稱,「有在現場,只是在旁邊看」,經查,張無酒駕情事,依違反道交條例告發。

 

黃姓車商表示,該輛瑪莎拉蒂(Maserati Quattroporte Q4)俗稱「快樂波特」,新車要價超過700萬元,根據受損車輛的照片外觀估算,保守估計,維修費至少上看150萬元,如果是在原廠出險的話,至少200萬起跳,因為瑪莎拉蒂的任何零件都要價不斐,詳細維修費用,需看到實車評估才能確定。

 

據查,該輛要價不斐進口轎車瑪莎拉蒂的車主,並非今天凌晨自撞安全島的張姓男子(23歲),而是另名張姓雇主所有,開車的張姓男子肇事後,未留在現場,僅留兩名乘客在現場由救護車送醫,乘客受有輕微的擦挫傷,當時張姓駕駛疑與乘客有爭吵,才未注意車前狀況而肇事。

 

台中市第六警分局交通分隊表示,因全案是自撞公車亭,張姓駕駛沒有酒駕,車內乘客也沒有要提告傷害,沒有刑事訴追的問題,但若事後乘客提出傷害告訴,才會去清查駕駛是否有冒名頂替的問題,不然全案的駕駛的違規行為是發生事故後,未依定留在現場,只有違反道交條例的規定,依法告發,若是查無駕駛身分,也可針對車主開罰,可開罰1000元至3000元。(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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