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女子綑綁15歲姪兒手腳,讓他躺在浴缸中因此溺斃導致,法院決定駁回她解除羈押聲請。(資料照)
劉姓女子今年8月間,認為有輕度身心障礙的15歲侄子不服管教,竟拿童軍繩綑綁他的手腳,讓他躺在浴缸中並放水,因此溺斃,檢方起訴後,劉女隨即聲請要求解除羈押,她只承認自己過度體罰,但強調與侄兒毫無仇恨,無意致人於死;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她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駁回聲請。
本案發生於今年8月6日晚間11時許,劉女發現侄兒不斷吼叫,命他罰跪,仍無法制止,因而把他帶進浴室,拿童軍繩綑綁住手腳,讓他躺在浴缸中並放水。
劉女甚至把少年頭部壓到水中,讓他吃水深受驚嚇,隨即離開浴室抽菸,這時,她明明聽到少年踢水掙扎,仍不理會,3分鐘後回到浴室,才發現少年溺斃。
檢方在上個月依對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致死罪嫌將劉女起訴,她隨即聲請希望解除羈押,她並坦承自己過度體罰,但不認為有致人於死之意。
合議庭認為,劉女坦承有用衣架打少年,並予以綑綁帶進浴缸放水等行為,確實涉凌虐致死罪嫌重大,且檢方不是以殺人罪起訴被告,所以她是否有致少年於死故意,並不影響犯罪嫌疑判斷。
合議庭並認為,劉女所為對少年身心靈殘害相當嚴重,可預期其刑罰非輕,且她並無家累,逃亡可能性甚高,具保、限制出境或限制住居等替代處分,均無法達到防止逃匿效果,若不予以羈押,顯難進行審判或執行程序,駁回其聲請。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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