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蔡興旺到知名鵝肉店縱火造成2死3傷慘劇,蔡賠償許姓老闆娘100萬,高院更一審今仍依共同殺人罪改判15年。
新北市土城知名的「鼎玉鉉」鵝肉店,前年遭男子蔡興旺等人潑灑調和漆釀成大火,造成許姓老闆娘和張姓員工2死3傷慘劇,一審依共同殺人罪,重判主嫌蔡興旺無期徒刑,共犯林家寶、黃煒杰分別處15年、13年徒刑,上訴後,蔡等3人起初辯稱「只想嚇對方」,只是來討債、恐嚇,後來坦承犯行,蔡並賠償死者許姓老闆娘家屬100萬元,並當庭道歉,高等法院更一審今仍依共同殺人罪改判蔡15年、林13年徒刑,黃改依恐嚇罪輕判1年2月,均可上訴。
本案源於綽號「阿龍」的男子與鵝肉店林家第3個兒子有金錢糾紛,指示蔡興旺處理,蔡男前年11月底找來林家寶、黃煒杰忙討債。蔡興旺先跟黃煒杰到五金行購買調和漆等工具,調和後殺到鵝肉店,由蔡興旺、林家寶下車潑灑,黃煒杰則在車上拿手機錄影,液體卻灑到煮桂竹筍爐具上,引燃火勢、迅速延燒。
許姓老闆娘和張姓員工人在2樓,逃生不及,張姓員工當天就死亡,老闆娘急救無效,延至12月4日去世,火災也造成其他員工、鄰居受輕重傷,隔壁的小吃店同時遭受大火池魚之殃。
蔡興旺等3人到案均否認殺人犯意,但新北地院合議庭調查認定,蔡、黃2人都曾從事油漆方面工作,3人調和液體時,黃煒杰還曾開口提醒,「這是易燃物要加嗎?」蔡男回說「不加進去油漆無法散開」,而油漆、香蕉油等桶子外都有標明請遠離火源、高度易燃,3人又都知道討債的地方是餐廳,前方有開火烹煮食物,可預見潑灑會釀成火災、死傷,加上3人犯案後馬上開溜,沒報警救災,主觀上可預見起火燃燒,可能有人死、傷,有不確定殺人故意,審酌釀成2死、3傷慘劇,危害公共安全及社會秩序至深且鉅,蔡興旺判無期徒刑,林家寶、黃煒杰分別處15年、13年徒刑。
蔡等3人上訴後,起初辯稱「只想嚇對方」,只是來討債、恐嚇,後來坦承犯行,蔡並賠償死者許姓老闆娘家屬100萬元,並當庭道歉,高院認定3人有悔意,依共同殺人、縱火等罪,改判蔡興旺15年、林13年、黃11年徒刑。
hanshinnews hanshin@hanshin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