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陳姓女子倒車時,不慎撞倒機車,機車置物箱物品散落一地,她把物品胡亂塞回,置物箱都沒關就打算落跑,路人提醒應報警處理,陳女仍逕自離開,路人於是在置物箱留紙條,寫下車號並留言「就是這輛車,撞上你的機車」,讓鄭姓車主順利報警,並找到肇事的陳女。
警方指出,女子肇事雖無人受傷,但仍不得離開現場,依規定舉發,可處1000至3000元罰鍰,吊扣駕照1至3個月。
女駕駛倒車時,把機車撞倒。 |
汽車後方有明顯擦撞痕跡。 |
鄭姓車主上月底把機車停在台中市南區工學路上,取車時見愛車置物箱被打開,裡面的物品凌亂不堪,機車車身又傷痕累累,有被撞倒的痕跡。心情低落之際,見到置物箱內夾著1張小紙條,寫著肇事汽車的車牌號碼,署名是「路人」,鄭男拿著紙條報案。
警方很快找到46歲陳女,她說,倒車時角度沒有抓好,不小心撞倒後方機車,機車置物箱物品散落一地,自己隨即下車把機車扶正,把散落一地的物品撿回置物箱內,打算離開時,有路人高聲質疑她想要逃跑,「難道不用報警嗎?」「擦撞機車,就應該報警處理!」她當時認為,「路人的說話態度很不好」,語氣很凶,遂直接開車落跑。
警方調閱監視器,女子確實倒車不慎擦撞後方機車,不過態度差的不是路人,而是這名女子,只見她撿起地上物品,胡亂往機車置物箱塞,隨即開車離去,連置物箱都沒關上,難怪引發路人不滿,留言指引機車車主鄭男找到女子求償。
hanshinnews hanshin@hanshinnews.com
<저작권자 © 한신일보, 무단 전재 및 재배포 금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