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小港區的陳姓男子今年2月間趁愛河燈會人潮眾多,趁機偷走燈會臨時夜市擺攤的刮刮樂彩券50張,價值1萬元,想要發大財,但僅刮中3千元,受害攤販報警逮獲陳男,檢方近日將他依竊盜罪嫌起訴,除請求法官依法量刑,並建請將3千元彩金視同犯罪不法所得沒入。
陳姓男子趁愛河燈會竊取攤商刮刮樂彩券兌領獎金,遭檢方起訴並建請法官沒入彩金。 |
檢方起訴指出,陳姓男子今年2月15日見愛河燈會人潮眾多,有機可趁,偷走在燈會臨時夜市擺攤的林姓男子50張刮刮樂彩券,得手後逃逸,之後將竊得彩券刮中3千元,持往小港區的彩券行兌領。
林姓攤商發現彩券被偷報警,警方從失竊刮刮樂彩券得獎的兌領紀錄,以及兌獎彩券行的路口監視器等影像,循線逮捕涉嫌偷竊刮刮樂彩券兌領的陳姓男子。
陳男在警訊和檢方偵訊坦承犯行,檢方近日偵結將他依竊盜罪嫌起訴,並建請法官將他兌換所得的3千元獎金視為犯罪不法所得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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