상단여백
HOME 政治
酒駕撞死孝子林克穎獲判不引渡回台 外交部:研議上
hanshinnews | 승인2019.06.08 12:28
2010年間,英商林克穎(圖右)酒駕撞死送報生後,遭到高等法院判刑4年,不料他卻冒用友人的護照潛逃出境。

2010年在台灣酒駕撞死送報生的英國商人林克穎,6日獲蘇格蘭地方法院判決不必引渡回台服刑。外交部7日對此表示,將持續與法務部合作,研議上訴。

2010年3月25日凌晨,林克穎酒駕撞死黃姓送報生;2012年7月遭到台灣高等法院判刑4年;2012年8月,林克穎冒用印度友人護照出境,潛逃到蘇格蘭。

外交部表示,台灣與英國於2013年10月16日簽署引渡備忘錄,蘇格蘭檢方在簽署隔日立即逮捕林克穎,我國隨即向英國提出引渡請求。經蘇格蘭地方法院審理後,2014年6月11日開庭宣判林克穎需引渡回台服刑,並於同年8月經蘇格蘭司法部批准。

林克穎於2014年8月15日提起上訴,蘇格蘭高等法院於2016年9月23日判決駁回台方引渡請求,後經台方提出上訴至英國最高法院,英國最高法院於2017年6月28日宣判撤銷原判決,將全案發回蘇格蘭高等法院重新審理。

蘇格蘭高等法院在6日開庭,宣判不予引渡林克穎回台服刑。針對這項判決,外交部表達遺憾,但是尊重蘇格蘭法院獨立審判的結果,後續將持續與法務部合作,聯繫蘇格蘭檢方、蘇格蘭司法部,研議依法再次提起上訴至英國最高法院的可能性,爭取引渡林克穎回台服刑。


提醒您 酒後不開車,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hanshinnews  hanshin@hanshinnews.com
<저작권자 © 한신일보, 무단 전재 및 재배포 금지>

hanshinnews의 다른기사 보기
icon인기기사
기사 댓글 0
전체보기
첫번째 댓글을 남겨주세요.
新聞社介紹新聞線索提供廣告諮詢不便申告個人信息收集方針拒收無端電子郵件
首爾特別市 中區 明洞2-gil 43 2F  |  tel : 02-776-2801  |  등록번호 : 서울 아 03570  |  發行人/編輯人 : 金榮泰
Copyright © 2024 韩新日报. All rights reserved. mail to news@hanshinnews.com
(株)韓新日報/登錄番號:首爾 아 03570 /登錄日期: 2015年2月6日/題號:INTERNET NEWSPATER HANSHINNEWS/發行人.編輯人 : 金榮泰 /首爾特別市 中區 明洞2-gil 43 2F / TEL : 02-776-2801/發行日期 : 2015年8月5日/ 代表理事 兼 靑少年保護責任者 : 劉國興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