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公李煉振酒後失控,殘殺老婆16刀致死。 |
台北市內湖區包租公李煉振,2016年間酒後失控,持刀猛刺妻子頸部16刀致死,一審士林地院依家暴殺人罪判8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14年,但最高法院認為高院認事用法有誤,發回更審,高院30日更一審支持一審判決,駁回上訴。
李煉振現年47歲,前年11月間酒後與大3歲的顏姓妻子爭吵,盛怒之下,竟抄水果刀頻刺她的脖子16下,當場割斷頸動脈與氣管,害她命喪黃泉,李煉振見事態嚴重,也猛插自己的左胸,畏罪自殺,但被救回一命。
由於李煉振有精神病史,三總鑑定後,認定他犯案時受酒精影響,辨識能力顯著降低,因此,一審士院依鑑定報告給予減刑,輕判8年、強制監護3年;全案上訴到高院,高院持不同看法,認為李煉振可預知酒後會犯案,卻仍飲酒及服用藥物,屬於自陷於失去辨識能力而犯案,依法不得減刑,改判14年。
案子到了最高院,最高院則挑出高院判決瑕疵,指判決並未寫清楚為何認定李煉振早預見酒後會殺人,也沒說明他犯案時的精神與辨識能力是否正常,有判決不備理由的問題,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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