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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母弒父情有可原? 過往案例這樣判
hanshinnews | 승인2016.07.25 13:47

陳男昨晚遭聲押 法官裁定30萬交保。

屏東縣高樹鄉27歲陳姓男子,因不滿父親長期對母親施以言語和肢體暴力,昨日在爭吵時以利剪刺死父親。國內過往也曾發生孩子為護母殺死父親的案例,法官該如何審判也令外界好奇。

依照我國現行法律來看,殺害直系親屬可判無期徒刑或死刑。但因陳男平時素行良好,不但阿嬤下跪哭求,強調自己早就不認這個兒子,但媳婦和孫子都是最好的,望法官網開一面,就連鄰居都讚陳男乖巧,替他抱不平。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3年前彰化縣一男大生從小目睹父親酗酒並家暴母親,一怒之下持刀刺父,經兩次減刑後被判8年6個月;2年前在則有一位高雄男子不滿父親家暴母親長達20年,同樣持刀殺死父親,最後被判7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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