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為了不讓自己愛車被拖走,竟然趴在車上跟著滑行。 |
「人家不想被拖吊啦!罰單給我就好了嘛!」台南市1名婦人不滿愛車被拖吊,竟趴在愛車行李廂上拉著滑行50公尺,經警方勸導她才放手,事後乖乖到拖吊場繳錢領車。
「這樣很危險」路人勸不聽
昨日晚間7時22分,警方在台南市中西區金華路與尊王路交叉口一帶拖吊違停車輛,已經完成拖吊程序,這時出現1名婦人,看見愛車上了拖吊車,立刻追上趴在轎車行李廂後方,跟著拖吊車一路滑行,有民眾見狀上前勸她,這樣很危險,但她不為所動。
由於婦人的位置是拖吊車後視鏡的死角,所以拖吊車司機及車內的警員均未發現,開了約50公尺,才有路人追上拖吊車,敲車窗提醒。
拖吊費加罰單 要繳1800
警員立即要求拖吊車停下,並下車勸導,先找婦人的朋友載送婦人離開,才將車安全拖走;婦人隨後到拖吊場取車,拖吊費900元加上罰單900元,共要繳1800元。
看過影片的警員認為,警方完成拖吊手續後,婦人才出現,依法不能放車,否則涉嫌瀆職,婦人趴行李廂滑行的賴皮行為涉嫌妨害公務,不僅不安全,還會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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