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假擬以「日」為單位。
為了營造友善育兒職場,民間團體倡議推動育嬰假彈性化,開放以日、小時為單位請領,並延長至小孩八歲前都可以申請。根據現行育嬰留停,每次以不少於六個月為原則,但受僱者若有少於六個月的需求,最短可以一個月提出申請,在子女三歲以前,最長可請到兩年,但育嬰留停津貼只發六個月,對此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目前正在研擬邀集公私部門單位參與小規模試辦計畫,勞動部官員表示盼年底前上路。(來源:台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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