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治薇涉嫌收中資百萬選立委遭起訴,檢方求刑3年8個月,再罰200萬。
前桃園市立委候選人馬治薇涉嫌收受大陸資助參選,並在選舉期間提供我國調查情治人員資料、選舉相關資訊。桃園地檢署今天(1日)依她違反《國安法》、《反滲透法》等罪嫌偵結起訴,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3年8月,併科罰金200萬元。
馬治薇過去曾是民眾黨桃園市黨部發言人,原本要代表民眾黨參選,但因地方關係複雜,最終沒有獲得提名,改以無黨籍參選。對此,民眾黨桃園市黨部主委黃成峻表示,馬治薇在事件發生時已被開除黨籍,現在入黨申請也嚴格不少,「我們禁不起有第2個馬治薇」。
去年4、5月間起,馬治薇多次接受招待前往大陸,並分別收受美元、泰達幣等資助超過百萬元,做為選舉所用,並登記參選立委。而她在選舉期間提供我國調查情治人員資料、選舉相關資訊等,今年1月4日經檢察官指揮桃園市調處搜索住處,並通知到案後,依涉犯《反滲透法》等罪嫌,被桃園地檢署聲請羈押獲准。
桃園地檢署今天表示,馬治薇涉違反《個資法》、《反滲透法》之受滲透來源資助為參與競選行為,以及《國安法》之為境外敵對勢力交付公務上應秘密文書等罪嫌,今天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桃園地檢署指出,審酌馬治薇否認犯行、避重就輕、犯後態度不佳,且只為謀私利,受境外敵對勢力、滲透來源資助超過100萬元參與立委選舉,企圖潛伏國會,危害台灣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3年8月,併科罰金200萬元,以儆效尤。(來源:中國廣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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