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歲男子縱火後逗留在附近觀看,遭警方逮捕。
萬芳派出所副所長郭俊賢表示,「同仁趕往第二現場時,見路旁行人形跡可疑,經盤查身分、調閱監視器,確認嫌犯無誤,將縱火男子依《刑法》公共危險罪、毀損罪現行犯逮捕。」
根據警方調閱監視器,男子在縱火前,先跑到騎樓,蹲在機車後方,隨後監視器畫面上出現火光,一整排機車被燒光,濃煙往上竄,驚醒住戶報警,就在大家合力滅火之際,嫌犯卻在旁觀看,被警方攔查確認身分後壓制逮捕。
警方調查,這名嫌犯為縱火慣犯,足跡遍及中山區、文山區、信義區以及南港區,這回又犯案,男子除可能面臨刑責,也要負起賠償責任。
(來源:公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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