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足殯葬等事業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涉嫌炒股及內線交易,全案尚未定讞,他就偷渡潛逃,引發高度關注。
最高檢認為,朱國榮犯下重大經濟犯罪,被高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6年、8年,卻放棄5億高額保釋金潛逃,已函請北檢啟動廢止註銷外逃要犯護照程序。
最高檢書記官長吳怡明表示,「他對於司法的藐視,居然法官給他交保的金額5億多全部都棄保潛逃,對於台灣的司法影響非常大。函請台北地檢,啟動外逃要犯廢止並註銷護照的機制。」
最高檢日前也邀請外交部、檢警調等單位,研商判決確定案件外逃人犯註銷護照的精進作為。
認為人犯只要有罪判決確定,判刑6月以上未宣告緩刑;或是犯下強制性交致死、殺人;或是內線交易等重大經濟犯罪,尚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卻外逃被通緝,檢察機關可視案情,發函外交部廢止註銷人犯護照。
已公布首波註銷10大外逃重刑犯護照的名單,多半是犯下販毒、殺人、詐欺等重案。
律師高宏銘說明,「註銷護照的目的,就是要讓這些特定要追緝的犯人,沒有合法的旅行文件能夠待在國外,讓其他外國政府能夠把他們送回來台灣,遣返回我們原來的母國。」
律師表示,檢方發函外交部依《護照條例》規定廢止人犯護照,因為依據《國籍法》我國籍的喪失須經內政部許可,所以註銷護照並不等於失去國籍;而且人犯一旦經外國政府同意遣返,外館可以核發短期護照或入國證明書,以利人犯遣返歸案。(來源:公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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