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回復基金會今天表示,在26日舉行的董事及監察人會議中,全體董監事通過124件賠償金申請案,以及1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金錢賠償案,總賠償金額超過新台幣2億元。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透過新聞稿指出,截至1月26日董事會前,共受理1921件生命及人身自由賠償金申請案,除433件仍在辦理中外,累計已通過1373件、已駁回34件,已處理超過7成案件。
基金會表示,在受理2356件名譽回復證書申請案中,現已通過核發1689件,並駁回35件。
基金會說,另外受理222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的權利回復申請案件,已通過6件,駁回91件;駁回案件多數為判決未宣告沒收,或者雖有宣告沒收但後來經國防部准免沒收等,依現有資料查無財產所有權有因國家不法行為遭剝奪情事。(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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