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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將伸狼爪襲胸 國小女童機靈記車牌報警
hanshinnews | 승인2016.02.27 06:56

台北市一名年僅11歲的國小女童,去年8月間和表弟一起搭計程車前往信義威秀影城,不料卻遇上了計程車之狼。

當時開車的張姓司機,見到兩人年紀幼小,且無大人陪同,竟然要求坐在後座的女童移坐到中央,然後趁著等紅燈時,涉嫌假裝不經意伸右手對女童襲胸。女童當場機警記住車牌,事後報案。台北地檢署26日偵結,依乘機性騷擾罪嫌將張姓司機起訴,並請法官依兒福法規定,加重其刑。

起訴指出,去年8月間,被害女童和表弟兩人一起在信義路五段搭乘計程車,準備前往信義威秀影城,不過當時開車的張姓司機因看到兩姊弟年紀幼小且無大人陪同,竟心生歹念,要求女童坐到後座中央,然後等到停紅燈的時候,涉嫌用右手向後座的女童胸部揮去,揉捏女童的胸部後,再假裝若無其事繼續開車。

女童當時敢怒不敢言,但機警地記下了車牌號碼,事後經親人協助後報警,警方將張男傳喚到案說明。全案移送檢方偵辦,檢方最後因姐弟供詞一致,偵結後依法將張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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