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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走別人機車隔天停回原處 警察找上門男子被送辦傻眼
hanshinnews | 승인2021.09.15 11:27

台南市高姓男子(59歲)9月11日晚上9點多騎機車停放在下營區慶福宮前,鑰匙忘記拔取遭竊,麻豆警分局茅港派出所獲報後立即請線上警力進行攔截圍捕,並前往現場調閱監視器,發現高民的摩托車在晚上9點29分遭一名徒步前來的男子騎走,當晚未能查獲,隔天一早發現摩托車已被放置回原地,警方再調閱監視器找到陳姓男子(56歲)通知他昨晚到案說明,他坦承貪圖一時之便,被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辨。

麻豆分局茅港派出所9月11日晚上10點,接獲被害人報案後當天晚上立即通知線上攔查未能查獲,隔天一早再前往現場勘查發現摩托車已放回原處,再次調閱監視器後發現,嫌犯陳姓男子隔天12日早上6點30分許將機車騎回原地後徒步離去,員警依監視器畫面中竊嫌身影,一一查訪附近店家,詢問後得知嫌疑人陳姓男子身分,14日晚上通知其到案進行說明並製作筆錄,尋獲的摩托車比對後已通知失主並發還。

據指出,陳姓男子住官田區,11日晚上前往慶福宮附近店家吃飯後,忘了自己的機車放在何處,看到廟口有機車鑰匙沒拔,貪圖一時方便就騎回家,隔日一大早放回原地,警方告知其行為已涉及偷竊行為,詢後依竊盜罪嫌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麻豆分局分局長許敏能表示,拿走他人物品後,雖未據為己有,但該行為仍可能觸犯刑法竊盜罪,警方查獲後仍會依規定製作筆錄,並依竊盜罪的罪嫌函送臺南地方檢察署,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僅為貪圖一時方便而誤觸法網;另外,也呼籲民眾離開自己愛車時,應養成隨手拔取鑰匙的習慣,多一個小動作,便能保護自己愛車免於遭竊的危險,若發生遭遇也請盡速向警察機關報案,以利後續查處及偵辦。(來源:聯合新聞網)

陳姓男子騎走高姓男子停放在台南市下營區福安宮廟前的機車,隔天一早又放回原位,貪圖一時方便,仍被依竊盜罪嫌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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