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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虐殺焚屍 22年沉冤昭雪
hanshinnews | 승인2021.01.27 12:30
林姓少女廿二年前在桃園平鎮遭殺害焚屍,當時案情陷入膠著,警方曾在現場豎立告示牌,籲請目擊者提供線索。

桃園市廿二年前發生十七歲台日混血林姓少女凶殺焚屍案,案子直到去年一名目擊男子指證,檢警重啟調查,才查出是男子潘子鑑夥同女友陳諭詩及另兩名男女擄走林女,剃頭、毆打殺害後焚屍。桃園地院認為二人犯罪手段凶殘,昨天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法院去年九月開庭,林女七十歲父親悲憤哭訴,「一定要判重刑,否則對不起女兒!」兩名共犯吳姓男子在逃通緝中,陳姓女子犯案時僅十五歲,由少年法庭審理。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九日下午,桃園平鎮靠近中山高的一處涵洞草叢,發現一具面目全非女性焦屍,身分不明。去年五月,一名男子舉報,稱目擊案發經過,檢警重啟調查,確定死者是當時年僅十七歲的林姓少女,循線查出是現年四十二歲潘子鑑夥同四十三歲女友陳諭詩,及四十歲吳男、卅八歲陳女所為。

檢方調查,當年林姓少女離家,受僱四名嫌犯合夥經營的檳榔攤,當時潘男為軍人,擔心吸毒遭被害人檢舉,同時懷疑檳榔攤營收款短少是被害人所為,拘禁剃光頭髮、痛毆,林女一度逃離被抓回,最後被潘等人持開山刀砍殺、絞殺慘死。

去年八月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四人,檢察官痛斥四人泯滅人性、推諉卸責,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桃園地院審理時,林父說,女兒與四人沒有深仇大恨,「骨頭入塔也找不到,死得很悽慘」,請求法官一定要判重刑。

潘嫌坦承參與棄屍、焚屍,但否認殺人;陳女則坦承殺害林女,供稱案發後多次想自首,但沒有勇氣。

法院審酌二人手段、犯罪動機,認為惡性重大,判處無期徒刑。(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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