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芬指出,根據「藥害救濟法」第13條第七款規定,若因使用試驗用藥物而受害,不得申請藥害救濟。
為加速國內三家廠商新冠疫苗臨床試驗,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月11日舉行記者會宣布啟用「COVID-19疫苗臨床試驗意向登記平台」,除藍營立委蔣萬安質疑此舉根本是「遊走在法律邊緣」,綠營立委林淑芬也質疑政府公然招募受試者,若出事誰負責?對此,食藥署長吳秀梅則回應:「由廠商自行負責」。
林淑芬指出,根據「藥害救濟法」第13條第七款規定,若因使用試驗用藥物而受害,不得申請藥害救濟。
她說,當初立法意旨是因為新藥上市有試驗契約存在,且不是不特定大眾,危險應該由隔別廠商負擔。但是現在政府建置意向登記平台,且利用記者會暗示有交通費、營養費,衛福部長更自己跳出來說樂意當受試者。但未來出事了,發生不良反應,誰要負責?
吳秀梅則辯稱,這只是意向登記,對於疫苗的安全「我們也沒有做這些保證」,未來若發生事情仍是由廠商負責。
林淑芬怒批,「這樣可以擺脫政府責任嗎?」現在三家疫苗廠第一期臨床試驗都還沒結束,第二期臨床試驗計劃也還未通過IRB,但在平台上已經有受試者篩選條件,且政府掛保證幫忙招募,說不管是安慰劑或是試驗藥品對象,未來可成為疫苗優先對象,等同於「暗示」疫苗受試的好處。但出事了,政府卻是兩手一攤說「跟我無關」,叫藥廠負責,但「政府責任撇得清嗎?」
而當林淑芬向委員會主席要求給予十分鐘寬限到桌上拿資料時,不料吳秀梅卻回嘴:「十分鐘早就到了」,林一聽大怒痛批官員傲慢,「竟然叫立委時間到了可以下台」。代理主席洪申翰則連忙緩頰表示,「署長你可以不用說這些話」。(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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