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今偵查終結。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查出太流董事長李恆隆為推動修正公司法,透過白手套郭克銘行賄民進黨籍立委蘇震清等人,其中蘇震清收賄2580萬元現金或支票為最高,他的辦公室主任余學洋收124萬元,檢方今依貪汙罪嫌起訴並求處重刑,至於李坦承犯行,建請法院依法遞減輕其刑。
李恆隆為推動修正公司法「SOGO條款」修法,行賄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廖國棟、民進黨籍蘇震清、民進黨前立委陳唐山及今年剛卸任立委的時代力量主席徐永明。
7月31日,檢方大舉搜索約談前、現任立委及辦公室主任、助理等63人。聲請羈押禁見後,法院馬拉松式開庭審理,於8月4日裁定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收押禁見,而趙正宇原本以100萬元交保,經抗告發回重裁,台北地院於8月8日裁定收押禁見。
據調查,蘇震清涉長期替李恆隆爭奪SOGO經營權,透過白手套郭克銘向李索賄,至少利用5個以上人頭帳戶收錢,6年收賄2300萬元;去年,蘇疑聽聞遭檢調盯梢,事先製作還款偽證明,以假證據抗辯。
法院開羈押庭時,蘇震清辯稱,他與SOGO有關的相關作為,是處理人民陳情事件,且與政治公關郭克銘的有關金流是向李恆隆的借貸款,並提出一紙上千萬元的假還款證明,但檢方認為蘇無借貸必要,故意製造假金流。
據悉,蘇震清在檢調搜索前因掌握訊息,不但突然還款兩千萬元給李恆隆,連余學洋也換新手機,試圖湮滅手機內的通訊軟體事證;立委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數月前也刪除與郭克銘的LINE對話。檢方因此分「他字案」調查洩密。(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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