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上前去跟偷窺男子理論,男子快步離開。
新北市永和區23歲林姓女子日前在套房住處沐浴完,走進房間正要穿衣,抬頭竟瞥見氣窗上竟有人在偷看,林女假藉遛狗出門,向超商店員求救,兩人一起上前活逮偷窺男子,由於男子並未使用電子工具拍攝,僅能依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6000元。
據了解,林女上月14日凌晨1時許,沐浴完走進房間準備穿衣服時,發現一個男人正在偷窺自己,當下她假藉出門遛狗,再走到附近超商向店員求救。
經由超商店員陪同,兩人躲在一輛轎車後方,果然發現一名男子爬上機車椅墊,拉開氣窗來窺視自己的房間。林女使用手機蒐證,並且怒斥男子「你為什麼偷看我」,但男子堅決否認快步離開,林女則前往派出所報警。
警方循線約談涉嫌偷窺的47歲羅姓男子,他辯稱家住新店,當天下班騎車返家,聽見住家有貓叫聲才會停下,後發現貓咪在窗戶邊,才會爬上機車椅墊上觀看窗戶內貓咪,「是要看貓咪,不是看女生。」警方偵訊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林女側拍下男子從氣窗偷窺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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