상단여백
HOME 社會
交通新規定上路/家長接送幼童 不受臨停3分鐘限制
hanshinnews | 승인2020.05.23 12:08

為了方便家長接送孩童,立法院昨(23)日三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新增,接送未滿7歲兒童,臨時停車不受3分鐘限制;汽車載運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罰鍰從9000元提高到1萬8千元。

 

▲未來家長接送幼童可不受臨停3分鐘限制。

 

有鑑於貨車裝載運輸量、車輛數都有提升趨勢,道交條例原本規定汽車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可處以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的罰鍰,現在提高到到1萬8千元;家長接送未滿7歲兒童,臨時停車不受3分鐘限制。

 

此外,違反道交條例規範,民眾舉發違規期限為7天,但警方舉發違規期限卻長達3個月,為避免兩者差異過大,未來違規或連續違規行為,從行為終止起,逾2個月不得舉發;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案件,因肇事責任不明,已送鑑定者,其期間自鑑定終結之日起算;未送鑑定而須分析研判者,逾3個月不得舉發。

 


hanshinnews  hanshin@hanshinnews.com
<저작권자 © 한신일보, 무단 전재 및 재배포 금지>

hanshinnews의 다른기사 보기
icon인기기사
기사 댓글 0
전체보기
첫번째 댓글을 남겨주세요.
新聞社介紹新聞線索提供廣告諮詢不便申告個人信息收集方針拒收無端電子郵件
首爾特別市 中區 明洞2-gil 43 2F  |  tel : 02-776-2801  |  등록번호 : 서울 아 03570  |  發行人/編輯人 : 金榮泰
Copyright © 2024 韩新日报. All rights reserved. mail to news@hanshinnews.com
(株)韓新日報/登錄番號:首爾 아 03570 /登錄日期: 2015年2月6日/題號:INTERNET NEWSPATER HANSHINNEWS/發行人.編輯人 : 金榮泰 /首爾特別市 中區 明洞2-gil 43 2F / TEL : 02-776-2801/發行日期 : 2015年8月5日/ 代表理事 兼 靑少年保護責任者 : 劉國興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