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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機直播起飛還嗆「罰8萬小錢」 直播主下場出爐
hanshinnews | 승인2019.11.20 09:35

陳姓男直播主今年4月18日搭乘華信航空從松山飛往澎湖的航班,竟用手機直播起飛的過程;台北地院今認定陳男構成民航法「非法使用干擾飛航之通訊器材」罪,判處陳男罰金2萬元,並沒收未扣案的手機。圖為華信航空班機示意圖,非本新聞事件班機。(資料照)

陳姓男直播主今年4月18日搭乘華信航空從松山飛往澎湖的AE365航班,當飛機已在跑道滑行、正要起飛時,他竟用手機直播起飛的過程,造成飛安疑慮,民航局事後蒐證後,認定違反民航法,將陳男移送法辦;台北地院今認定陳男構成民航法「非法使用干擾飛航之通訊器材」罪,判處陳男罰金2萬元,並沒收未扣案的手機。可上訴。

民航法此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5萬元以下罰金。民航法明文規定,除非經民航局公告、並經機長許可、或機組員宣布可以使用,否則航空器飛航過程中,不得使用任何干擾飛航或通訊的器材;貿然直播可能干擾飛機通訊與駕駛艙儀表、設備,嚴重影響飛安,尤其在飛機起、降階段更為危險。

判決指出,陳男以手機在臉書開啟直播後,有多名網友見狀立即留言提醒他「坐飛機要開飛航模式」、「起飛降落中不能用手機」、「還不關,等等被罰」、「關機啦,不要害人」、「要關,不然會出事」、「別冒險」。

但陳男置之不理,仍持續直播,還嗆說「這樣開手機,被罰8萬?小錢、小錢」、「我等一下飛起來,我就下直播」,直播近3分30秒,影片經網友下載轉貼,媒體報導同聲譴責。

民航局得知後,至華信航空調查,查詢華信航空艙單、詢問相關人員後,確認陳男身分,也確認他有登機,且在他開啟直播前,機組員就已宣布禁止使用手機。

民航局檢視直播影片,發現已有多名網友立即留言提醒他已違法,但陳男還回應「8萬元只是小錢」,完全無視飛航安全與法規,因此移送台北地檢署時,也建議法官從重處罰。

台北地審理時,陳男認罪,法官認定他明知飛機關閉艙門起飛、到落地開啟艙門為止,不得使用手機等干擾飛航的器材,仍執意開啟直播,構成犯罪,但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輕判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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