상단여백
HOME 社會
勇警薛定岳追歹徒殉職 檢僅依肇逃等罪嫌起訴
hanshinnews | 승인2019.10.02 15:59

基隆地檢署偵辦新北市汐止勇警薛定岳追捕歹徒不幸因公殉職案偵結。檢方認定,肇逃的王姓男子涉犯刑法第185條第2項、第1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罪及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嫌,今天將他起訴。

新北市汐止分局汐止派出所警員薛定岳值勤時殉職,涉嫌毒駕、衝撞薛員的王姓男子今被起訴。

警員薛定岳(右)與王嫌的機車碰撞後摔車,頭部撞及中央分隔島,頭部重創致死,檢察官確定死因為顱內出血。(資料照)

 

本案值得注意的是,案發後,警方以王男拉K後騎車,觸犯毒駕致死罪,惡意撞警導致薛員摔車殉職後逃逸,另分別涉犯殺人罪、妨害公務致死罪等罪嫌移送法辦。

不過,檢方認定,王雖拉K後騎車,但王通過直線測試、平衡動作及同心圓測試等身體平衡檢測,依客觀證據難認已達不能安全駕駛之程度。

此外王為躲避在後緊追的薛員攔檢,雖有危險駕駛行為,但薛員在王被後追逐,王並未故意衝撞薛員的行為,檢方因此認定王並無故意殺害薛員及妨害薛員執行公務致死的犯行。

新北市汐止警分局汐止派出所警員薛定岳8月28日下午5時許,在汐止市忠孝東路、秀峰路口見王姓男子違規紅燈左轉,馬上掉頭一路緊追在後,追了6公里後,騎至基隆市七堵區明德二路與福三街口與王的機車發生擦撞後摔車。

薛員經送醫急救1小時後,傷重不治;轄區警三分局在案發2小時後,循線至王基隆市七堵區住處將他逮捕,施以酒測,酒測值為零。

檢方複訊後,依違反公共危險、肇事逃逸與過失致死等3罪嫌,諭知王男5萬元交保,因王男覓保無著,改限制住居,每天上午11點要至百福所報到。

汐止派出所警員薛定岳警專25期畢業從警11年,2008年獲派新北市警局汐止分局汐止派出所,工作表現優異,曾在2年內查獲72件酒駕案件,績效名列前茅。

薛員也熱心助人,常關懷轄內弱勢民眾和幫助迷路長者回家,曾獲得新北市警察局的好人好事代表。

 


hanshinnews  hanshin@hanshinnews.com
<저작권자 © 한신일보, 무단 전재 및 재배포 금지>

hanshinnews의 다른기사 보기
icon인기기사
기사 댓글 0
전체보기
첫번째 댓글을 남겨주세요.
新聞社介紹新聞線索提供廣告諮詢不便申告個人信息收集方針拒收無端電子郵件
首爾特別市 中區 明洞2-gil 43 2F  |  tel : 02-776-2801  |  등록번호 : 서울 아 03570  |  發行人/編輯人 : 金榮泰
Copyright © 2024 韩新日报. All rights reserved. mail to news@hanshinnews.com
(株)韓新日報/登錄番號:首爾 아 03570 /登錄日期: 2015年2月6日/題號:INTERNET NEWSPATER HANSHINNEWS/發行人.編輯人 : 金榮泰 /首爾特別市 中區 明洞2-gil 43 2F / TEL : 02-776-2801/發行日期 : 2015年8月5日/ 代表理事 兼 靑少年保護責任者 : 劉國興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