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爆發的張廣元賭博電玩弊案,台北地院昨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將時任新北市警淡水分局中山路派出所所長黃裕源判刑11年6月、行政組巡官邱春茂11年、偵查隊小隊長葉正良10年10月,各沒收不法所得20萬至120萬元不等,可上訴。
張廣元賭博電玩集團弊案,主嫌張廣元(右)。(資料照) |
台北地檢署2013年收網,分兩波起訴25人,除了3警被重判逾10年,另有犯行較輕的3名警務人員獲判1年10月至4年2月不等;同案3名調查官各獲判6月至2年不等,其中2人轉污點證人獲緩刑;同案還有4名媒體記者被認定為居中聯繫交付賄款的白手套,各被判刑10月至3年不等,1人情節輕微獲判緩刑。
電玩業者張廣元判刑2年,追徵沒收1億2783萬元,另一業者劉宸誌判刑6年,追徵沒收5億7778萬元,還有多名業者全盤認罪,獲輕判3月至1年不等,皆緩刑並沒收犯罪所得。
判決指出,張廣元等人從2005年至2013年8月間,陸續在台北市、新北市開設4家賭博電玩店,為免被查緝,透過白手套居中疏通,送錢行賄6官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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