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認為李婦涉公然侮辱的罪證明確,因此將她起訴。 |
在臉書社團購買嬰兒用品的李姓婦人,不滿意收到的商品,要求賣家退款500元卻遲未收到,氣得在臉書社團上公布賣家的照片,還留言「…我當妳是狗,五百妳不用退了,我當給流浪狗買飼料吃」等字句,因而被賣家提告;台北地檢署認為李婦涉公然侮辱的罪證明確,因此將她起訴。
今年1月間,李婦在臉書社團上購買嬰兒用品後,與賣家爆發退款的交易糾紛,她不滿賣家遲不退款,在2月1日晚上於社團上公布賣家的照片,留言怒嗆賣家:「有聽過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嗎?」、「我真的當妳是狗,而是還是隻既可憐又沒人格的狗」、「五百妳不用退了,我當給流浪狗買飼料吃,當媽媽了,一點人格都沒有,妳的價值連五百都不值」。
賣家看見李婦在社團上公開辱罵的字眼後,怒控公然侮辱,檢方勘查李婦的相關留言,認為她的所留字眼涉及人身攻擊,已貶損賣家的人格尊嚴及社會評價,認定她涉公然侮辱的罪證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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