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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修法7月起重罰 中市臨櫃宣導
hanshinnews | 승인2019.06.29 15:38

〕酒駕加重處罰新制7月上路,酒駕及拒絕酒測罰鍰都提高,增加同車乘客連帶受罰、沒入車輛及被害人懲罰性損害請求權等。台中市交通局今(29)日表示,已和監理機關組成宣導小組,分別在交通裁罰窗口及監理業務窗口宣導。

酒駕加重處罰新制7月上路,警方積極宣導「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酒駕罰則新舊制比較表。

交通局長葉昭甫說明,酒駕新制包括汽車初次酒駕從原本1萬9500元到9萬,提高為3萬到12萬,機車則維持1萬5000到9萬。5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即處以最高罰鍰,機車9萬、汽車12萬,第3次以上按次加罰9萬;酒駕拒測也加重處罰,從9萬提高到18萬,5年內第2次後每次加重18萬元。

他又說,除罰鍰之外,機車初犯吊扣駕照1年、汽車吊扣2年,車上如有未滿12歲兒童或者肇事致人受傷,吊扣駕照2到4年;另針對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案,將可沒入車輛。

此外也針對乘客增設酒駕同車共責之處罰規定,對於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可罰600元至3000元罰鍰,但排除年紀太長、心智障礙、或搭乘計程車、公車等運輸業乘客的處罰。

葉昭甫說,經由這次修法重罰,希望能導正民眾酒駕僥倖心態,已和台中區監理所組成跨機關宣導小組,分別在交通裁罰窗口及監理業務窗口進行宣導,裁罰窗口人員在酒駕案件當事人到案時,也會發給宣導傳單,說明酒駕新制重罰規定,規勸勿再酒駕。

市議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張玉嬿表示,社會上仇視酒駕行為,大家對酒駕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憤怒是可以理解,加重處罰是菩薩心腸、霹靂手段,重點在提醒市民確實落實酒後不開車,不僅保障自身,也給別人一個安全、無害的行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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