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法修正三讀,蔡英文感謝立院。 |
立法院臨時會繼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法後,接著又完成《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的三讀程序。「國安法」完成修法後,總統蔡英文透過總統府發言人表示,總統感謝立院三讀,這讓台灣的「民主防護網」更進一步完整建構。前一天的「公投法」修法讓「公投送終」,大開民主的倒車。隔天「國安法」也完成修法,蔡英文卻稱台灣的「民主防護網」更進一步完整建構。前後對照,可見修法都是為了選戰的議題操作。
目前民進黨當局的施政作為,一切以即將來到的立委和總統大選為考量,並以製造中共已積極著手「侵台」或「併吞」台灣的恐懼感,作為選戰的最高戰略。而最近民進黨當局推動完成的刑法「外患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增定簽署協議的超高門檻限制、修正《國家機密保護法》提高相關罪責,以及甫修正通過的「國安法」,均是在此戰略下的作為。
民進黨對這些法律中有關的規定,除了加重刑罰程度外,刑法外患罪也明定包括中國大陸、港、澳地區也屬台灣潛在的「敵人」。簡單說,這些法律修正的目的,是要告訴台灣的民眾,現在台灣存在一批可能「通敵」的人。
當然,中共正是民進黨所指的「敵人」,因為存有「併吞」台灣的野心,這也可能使台灣喪失了原有的自由和民主。也因此,民進黨已在相當程度上,成功地塑造出與中共親近的人,都可能是潛在的「通敵叛國」者的認知。而其所以修改法律來加重相關違法情事的刑責,也正是為了強化這種刻板印象。
相對來說,蔡英文的民調支持度有些回升,尤其是在年輕選民層面有顯著的提升,也促使民進黨未來將擴大運用「仇中」、「恐中」的效果。民進黨設下了大選的這塊主戰場,強力界定了唯有「反中」和「抗中」才是政治正確,從而才能捍衛台灣主權及民主和自由的「維持現狀」。不容否認,這套論述確實目前已發揮了一定程度的功效。
事實上,「國安法」修正後條文,高度具有違憲的疑義,但卻未必能引起台灣民眾的注意;因為他們宣稱修法旨意是為了處罰「共諜」,從而也得到了正當性的基礎。現行「國安法」5-1條規定有違反該條所定情事時,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而新修正的規定,則將刑度改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比較刑法內亂罪的規定,須以強暴或脅迫方式著手實行破壞國體、竊據國土、顛覆政府時,才構成犯罪,且刑責同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但無得併科罰金的規定。刑法內亂罪的犯行較嚴重,但刑罰程度卻低於「國安法」的新規定,該新規定的嚴厲程度還高於動員戡亂時期的「國安法」,此即存在違憲疑義之處。
面對民進黨此一大戰略部署,兩岸關係也正遭遇新的衝擊,反台獨一方若稍有情勢誤判,即可能反而造成獨派的正當性增強。有鑑於此,兩岸凡是反對台獨者,首先應著力於如何化減「懼中」和「反中」的氛圍,或許是現階段該思考的重要課題。
(作者桂宏誠,民主文教基金會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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