상단여백
HOME 社會
男求妻回家趴車8公里摔死 「小王」依殺人罪起訴
hanshinnews | 승인2019.06.17 13:51
謝姓男子趴在車輛引擎蓋,被甩落致死。

桃園市謝姓男子與張姓女子結婚近20年後感情生變,2月2日晚間11點多,張女與新男友潘姓男子搭車外出,謝男趕去,跳趴在對方車輛的引擎蓋上,要苦勸張女返家,最後他因趴在引擎蓋長達8公里,體力放盡被甩下車致死,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因張女曾勸阻,已予她不起訴處分,至於潘男與開車的蔡姓男子,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說,謝男(46歲)與42歲的張女婚後育有2男1女,後來夫妻倆感情生變,雖未離婚,但張女離家,與潘男交往並同居,2月2日當天,謝男委託張女的友人,約張女在觀音區見面,張女與潘男就搭著蔡男的車前往赴約。

謝男看到張女等人抵達,立即上前要求張女與潘男下車理論,張女與潘男沒下車,蔡男更踩下油門要駕車離開,謝男見狀,跳上車輛引擎蓋趴著,他僅靠雙手握住窗戶梁柱為支撐,身體因此隨著車輛高速前進身體不斷晃動,險象環生。

謝男的友人駕車在後方不斷示警,但蔡男始終沒停下車,車輛駛出8公里後,謝男終因體力不支、握不緊車窗梁柱,在觀音區中山路一處轉彎處被甩飛落地,送醫後因外傷性顱內出血併中樞神經衰落不治。

檢方說,蔡男、潘男明知趴在引擎蓋上的謝男,若從高速行駛的車輛引擎蓋摔下,可能導致死亡,卻不停車,甚至故意疾駛後剎車、蛇行、甩車,已涉嫌殺人罪。至於張女雖同在車上,但她不斷要求蔡男減速,卻因無力控制車輛而無法阻擋悲劇發生,罪嫌不足,已予她涉嫌傷害致死案件不起訴處分。

 


hanshinnews  hanshin@hanshinnews.com
<저작권자 © 한신일보, 무단 전재 및 재배포 금지>

hanshinnews의 다른기사 보기
icon인기기사
기사 댓글 0
전체보기
첫번째 댓글을 남겨주세요.
新聞社介紹新聞線索提供廣告諮詢不便申告個人信息收集方針拒收無端電子郵件
首爾特別市 中區 明洞2-gil 43 2F  |  tel : 02-776-2801  |  등록번호 : 서울 아 03570  |  發行人/編輯人 : 金榮泰
Copyright © 2024 韩新日报. All rights reserved. mail to news@hanshinnews.com
(株)韓新日報/登錄番號:首爾 아 03570 /登錄日期: 2015年2月6日/題號:INTERNET NEWSPATER HANSHINNEWS/發行人.編輯人 : 金榮泰 /首爾特別市 中區 明洞2-gil 43 2F / TEL : 02-776-2801/發行日期 : 2015年8月5日/ 代表理事 兼 靑少年保護責任者 : 劉國興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