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佳懷疑男友搞小三而放火,被南投地院法官判緩刑,但須強制做心理輔導。示意圖。 |
男朋友出國不帶她,女子抓狂,邀村長當「公親」,卻跑至男友住處外拿汽油點火,男友和村長見煙竄進屋,嚇得奔逃並報警,南投地院法官審結該公共危險案,因男友願原諒她,點火也未燒到房子,判緩刑3年,但該女須到醫院做心理輔導。
南投縣未婚女子「佳佳」(化名),今年1月中旬上午,因與男友吵到不可開交,內心憤怒難平,邀來當地村長當「公親」,到男友住處談判。
「佳佳」一直無法諒解男友到國外旅遊,未帶她更未告知,懷疑男友背著她搞小三,男友跟她解釋,此次去國外旅遊是家族旅遊,才沒有帶她去。
「佳佳」愈聽愈火,就跑出男友住處。其男友並未追出去,繼續與村長在屋內泡茶,但不久即聞到燒東西的味道,並且有濃煙竄進,往紗窗外一看,發現屋外有火光,趕緊報警,等1、2分鐘後見火勢變小漸熄,兩人才跑出屋子,村長氣憤地大罵:「你是不是想把我們燒死?」
「佳佳」供稱,她是太生氣了才拿出汽油倒在空地點火,並沒有想要燒房子,惟男友認為此舉太恐怖,因點火處毗鄰瓦斯桶,萬一燒到瓦斯桶,後果不敢設想。
被以「公共危險」罪名起訴的「佳佳」,在法院審理期間已與男友和解,男友也願意原諒她,法官審酌放火未釀災,且兩人已和解,判緩刑3年,但要向公庫支付3萬元,且必須到檢察官指定的醫療院所進行心理輔導,直到無繼續輔導的必要為止,次數由檢察官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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