상단여백
HOME 社會
兩度逼車前女友新歡 男子被判4個月
hanshinnews | 승인2019.06.03 13:45

高雄一名蔡姓男子情關看不透,懷疑桂姓女友與他分手後另結新歡陳男,兩度駕車跟蹤陳男汽車,甚至在瑞隆交流道逼車,陳男為此提告,高雄地院一審將蔡男依強制罪判處應執行4個月,如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不滿女友分手,兩度逼車新歡,蔡姓男子吃官司遭高雄地院判刑。

判決指出,蔡姓男子與桂姓女子原是男、女朋友關係,蔡男因懷疑桂女與他分手後,另與陳姓男子交往,因而對陳男心生不滿,竟基於妨害陳男行使權利之犯意,於2017年5月12日12時04分許及5月23日16時30分許,兩度駕車尾隨陳男的汽車,沿路跟蹤,並數次緊貼陳男的汽車車尾,妨害陳男自由駕車往來之權利。甚至在高雄市瑞隆交流道,數次緊貼陳男的車尾,案經陳男告訴偵辦。

蔡男在法院審理坦承犯行,高雄地院一審將蔡男依強制罪判處應執行4個月,如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hanshinnews  hanshin@hanshinnews.com
<저작권자 © 한신일보, 무단 전재 및 재배포 금지>

hanshinnews의 다른기사 보기
icon인기기사
기사 댓글 0
전체보기
첫번째 댓글을 남겨주세요.
新聞社介紹新聞線索提供廣告諮詢不便申告個人信息收集方針拒收無端電子郵件
首爾特別市 中區 明洞2-gil 43 2F  |  tel : 02-776-2801  |  등록번호 : 서울 아 03570  |  發行人/編輯人 : 金榮泰
Copyright © 2024 韩新日报. All rights reserved. mail to news@hanshinnews.com
(株)韓新日報/登錄番號:首爾 아 03570 /登錄日期: 2015年2月6日/題號:INTERNET NEWSPATER HANSHINNEWS/發行人.編輯人 : 金榮泰 /首爾特別市 中區 明洞2-gil 43 2F / TEL : 02-776-2801/發行日期 : 2015年8月5日/ 代表理事 兼 靑少年保護責任者 : 劉國興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