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李姓男子三年前無照開車,貿然變換車道不慎撞及蔡姓婦人機車,造成蔡婦頭、臉多處受傷,李男肇事後逃逸,竟花錢1萬8千元找來友人楊男頂替,遭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識破,李男一審被高雄地院依過失傷害、肇逃等罪,判刑1年3月。拿錢頂罪楊男也被處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4萬5千元。可上訴。
李姓男子車禍肇逃,竟花錢1萬8千元,找來楊姓友人頂罪,遭警方識破,2人都遭高雄地院判刑。 |
判決指出,李姓男子(32歲)2016年2 月28日21時15分前不久,無照駕駛汽車沿高雄市苓雅區建國高速東側便道由南向北方向行駛,同日21時15分許,行經該便道某路段時,適蔡姓婦人騎機車沿慢車道同向行駛在右方,李男貿然變換車道至慢車道,致蔡婦閃避不及,2 車發生碰撞,蔡婦當場人車倒地,受有頭部外傷、硬腦膜下出血、蜘蛛膜下出血、臉部撕裂傷及四肢多處擦傷等傷害。
李男肇事後,竟未留在現場救助,處理肇事事宜,反而駕車逃離,並拿1萬8千元為酬勞給楊姓友人(52歲)頂替其犯行,嗣經警方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後,循線查獲上情,全案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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