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 |
60歲王男在馬路上發現連男騎乘的機車排煙太多,提醒他:「你機車排放煙也太多了吧」,連自認已檢驗合格轉綠燈後自行離去,王竟追上來「再不停車就要打你」、「把機車熄火,不然我要打你」,拿起柺杖作勢揮打,還擅自將連某機車熄火,拔走車鑰匙,且把鑰匙丟向對面車道,以此妨害連某行使權利,法官依強制罪判拘役20日。
判決書指出,王男在去年10月15日下午6時許,騎乘機車經過台中市河南路與市政路口,看到連男騎乘的機車也一起停紅燈,連男就停在他的左前方,他熱心得向連男表示:「你機車排放煙也太多了吧」,連男轉頭檢視後表示:「煙並沒很多且我的車子有檢驗合格」,隨即於轉綠燈後騎離現場。
一般人是提醒一下即可,但王男竟尾隨過來,且對連大喊「再不停車就要打你」,追到市政南一路與黎明路交岔路口,兩車併行向連男恫稱「把機車熄火,不然我要打你」,隨即手握柺杖作勢揮打,迫使連男趕緊停車。
而連男感到莫名其妙,趕緊打電話報警,王男竟伸手關掉連男機車的電門,拔下機車鑰匙,且順手就往對向車道丟擲,等連男去找回機車鑰匙,已經毀損無法使用。
到底為什麼要這麼做!法官審酌兩人互不熟識,亦無宿怨,僅因他感覺對方機車排煙有點多,即以非理性方式處理,被告自我情緒控管能力欠佳,對告訴人造成莫大恐懼,雙方未和解,也未賠償;念及被告罹患有躁鬱症,目前在醫院監護治療中,犯後坦承犯行,判處拘役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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