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騎乘的3輪車嚴重變形。 |
嚴重毀損的肇事車。 |
警方查獲肇逃張嫌。 |
老天有眼!34歲張姓男子前天駕駛黑色自小客車行經屏東街頭,撞死陳姓老翁後肇逃,陳翁被拖行70多公尺後慘死,張男事後更換車牌,還僱拖吊車將肇事車藏在偏僻魚塭,警方查出肇逃車輛是難以追查的「權利車」,所幸1名警員想到案發當天曾見受損汽車被拖吊的畫面,全面清查屏東市拖吊業者後,循線揪出張嫌法辦。
13日清晨5時許,73歲陳姓老翁騎三輪腳踏車從屏東市青島街通過中正路口時被撞,遭拖行70多公尺後陳屍在中正路與勝利路口。警方在現場拾獲汽車掉落的霧燈,詢問車廠、目擊者並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後,掌握是1部T牌「權利車」涉案,因車籍資料與車牌不符,且所有權人換來換去,不易追查肇事駕駛。
正當案情陷入膠著時,1名巡邏警員想起13日早上,在廣勝路看見1輛拖吊車拉著1輛受損的黑色轎車,警方遂地毯式查問市區10多家拖吊業者,果然有1家業者受僱拖吊黑色T牌轎車至頂柳里一處魚塭旁。
警方趕到魚塭旁,比對該車破損處及掉落的霧燈,完全吻合。警方前晚循線逮捕34歲張姓嫌犯,張嫌被帶至警局酒測時已無酒精反應,他否認酒駕肇事,強調是凌晨開車載朋友返家時,不慎撞到陳翁,因心慌才逃離現場。
被撞死的陳翁身上並無證件,警方根據現場1張提款卡及單據查出身分,家屬悲慟不已,指老翁有早起運動習慣,卻不幸枉死,要求嚴懲肇逃嫌犯。
辦案人員表示,追查過程在冥冥中似有一股助力,張嫌以為「權利車」難以追查,還想盡辦法掩飾跡證,終究難逃法網,昨依肇逃致人於死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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