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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速照相警示牌被路樹遮蔽 超速被照相判免罰
hanshinnews | 승인2019.02.13 13:30
高男開車在長治鄉中興路時被測速照相拍下超速違規畫面,他認為測速照相警示牌被路樹遮蔽,取締有瑕疪,經提起行政訴訟後,准予撤銷罰單。

高姓男子開車行經長治鄉中興路時被測速照相拍下超速違規畫面,高男收到罰單後認為測速照相警示牌被路樹遮蔽,導致他未能注意才超速挨罰,經提起行政訴訟後,法官認為高男訴求有理,准予撤銷罰單,可上訴。

高男去年7月間駕駛自小客車行經速限60公里的該路段時,被測速照相拍下時速74公里的超速畫面,挨罰1600元,高男不服,認為該路段測速照相警示牌被路樹遮蔽過於隱密,讓駕駛人無法查覺而受罰,遂提起行政訴訟。

法官檢視相關事證後,認為按照規定,一般道路測速照相警示牌應於前方100至300 公尺間,明顯標示,以提醒用路人,該逕行舉發的超速違規案與法定「明顯標示」要件不符,應撤銷原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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