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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歲半女童遭虐死 3收押共犯竟辯教訓是「避免女童嬰靈作祟」
hanshinnews | 승인2019.01.17 16:32

台南1名1歲半的李姓女童遭未成年媽媽與媽媽的表姐、表姐夫及表姐夫妻友人李嘉偉等4人虐打傷重致死,從昨天到今天凌晨分別被台南地院裁定收容(女童小媽媽)與收押。3名成年共犯坦承有共同毆打凌虐女童,但否認有殺人故意、辯稱只是要教訓女童,避免女童的嬰靈作祟。

台南地院刑事庭長林臻嫺今上午表示,李童母親因未成年已在昨天被少年法庭裁定收容;至於被檢方聲押的李母表姐、表姐夫及李嘉偉3名共犯,聲押庭法官認為3人共涉刑法殺人罪與凌虐幼童罪嫌重大,且共犯之間有相互推諉卸責情形,據此認定3名被告有滅證之虞、有收押必要,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裁定收押、但不禁見。

對於外傳李母的表姐懷孕6個月為何會被收押?林臻嫺說明,李母表姐應是在去年間懷孕,但是在去年12月中旬流產,屬於產後未滿2個月的情形,法官考量刑訴法114條第2款立法意旨,除為顧及母親健康,主要是為使剛出生後的新生兒能受到母親照顧,而李母表姐是流產,沒有這點顧慮,不符合該條款要件,仍諭知收押。

台南地院並說,李童生母未滿18歲,屬於少年犯,經該院少年法庭訊問認定李母涉殺人重罪,且有共犯偵查中、有串證之虞,依其目前家庭生活狀況,不宜責付,因此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諭知收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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