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彭博諮詢公司(Bloomberg)最新分析數據指出,無論在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公司總裁的工資都比員工高出幾十倍甚至上百倍。換言之,老闆工作兩天的薪資,相當於一個員工打拚一整年的收入。
彭博分析了全球22個國家,公司總裁與員工之間的收入差距,以美國265比1最大,新加坡56比1差距最小。(情境照) |
據《BBC》報導,彭博分析了全球22個國家,公司總裁與員工之間的收入差距,以美國265比1最大,新加坡56比1差距最小。以美國為例,美國CEO平均年薪為1425萬美元(約台幣4億3880萬元),而員工的平均年薪只有5萬5660美元(約台幣171萬4000元)。老闆只要工作1天半的所得,就等於員工一年的收入。
也就是說,截至1月14日止,美國老闆所賺到的錢,已經超越員工工作9年的總薪資;而新加坡老闆也賺到員工至少2年的年收入。
中國排名第10,公司總裁與員工的工資比為127比1。換句話說,新的一年開始,老闆於1月1、2日所賺到的錢,就是員工打拚到12月31日的總收入。就算在貧富差距相對較小的北歐國家,瑞典的CEO工資也比員工的工資高出60倍。
哈佛商學院的工商管理副教授魯恩(Ethan Rouen)表示,「當人們知道CEO的收入時,會有多強烈的反應,取決於各大公司是否要公布其首席執行官的年薪收入,並做出合理的解釋。」他提醒,在比較CEO的收入差距時,不能只簡單地看數字,要想到更廣的層面。如蘋果(Apple)僱了大量零售業的員工,這些零售業員工的工資向來就較低,如果人們只把目光放在公司總裁庫克的年收入是美國蘋果公司工人平均收入的250倍上面,當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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