상단여백
HOME 社會
鈕承澤告白被害女求脫身?性侵男獲判緩刑有例可循
hanshinnews | 승인2018.12.11 12:36
導演鈕承澤捲入性侵醜聞。

知名導演鈕承澤(豆導)涉犯性侵震驚各界,被害女員工指證歷歷,但鈕承澤始終以「男女交往認知錯誤」撇清指控,他昨(10)日結束檢察官、法官訊問,被以強制性交罪諭令150萬元交保,並限制居住、出境及出海,離去前鈕承澤還一度向女方喊話,「我很喜歡她、會保護她」。過去相似案件中,即有因加害者「愛慕」被害者,因而被法官判緩刑的例子。

 

綜合媒體報導,據台北地院一份性侵案判決,當中林姓男子被控性侵初識醉酒女子,檢方依乘機性交罪起訴林男,法官審理時,認為林男犯案起因為「愛慕」女方,一時意亂情迷而伸出狼爪,加上雙方達成和解,被害人表示願意給林男機會,因而判處林男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命其上4次法治教育課。

判決書指出,乘機性交罪加害人犯案動機、犯罪情狀不一,此罪法定本刑為3年以上10年以下,若依個案情節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即足懲儆,得依客觀犯行、主觀惡性考量有無可憫恕之處。鈕承澤面對女方控訴,自始自終以「我希望她很好、我很喜歡她、我還是會保護她」表達善意立場,讓外界聯想欲以此爭取緩刑的訴訟策略。

 


hanshinnews  hanshin@hanshinnews.com
<저작권자 © 한신일보, 무단 전재 및 재배포 금지>

hanshinnews의 다른기사 보기
icon인기기사
기사 댓글 0
전체보기
첫번째 댓글을 남겨주세요.
新聞社介紹新聞線索提供廣告諮詢不便申告個人信息收集方針拒收無端電子郵件
首爾特別市 中區 明洞2-gil 43 2F  |  tel : 02-776-2801  |  등록번호 : 서울 아 03570  |  發行人/編輯人 : 金榮泰
Copyright © 2024 韩新日报. All rights reserved. mail to news@hanshinnews.com
(株)韓新日報/登錄番號:首爾 아 03570 /登錄日期: 2015年2月6日/題號:INTERNET NEWSPATER HANSHINNEWS/發行人.編輯人 : 金榮泰 /首爾特別市 中區 明洞2-gil 43 2F / TEL : 02-776-2801/發行日期 : 2015年8月5日/ 代表理事 兼 靑少年保護責任者 : 劉國興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