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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拳毆老爸 到手的土地飛了!
hanshinnews | 승인2018.11.14 13:18
台南地院審認劉兒確因傷害父親被判拘役20日,劉父主張有理,判兒子須返還土地價金259萬多元給父親。圖為台南地方法院。

劉姓男子多年前買土地贈與、登記在次子名下,2016年12月初,劉兒在經營的台南市資源回收場因細故毆打父親,劉父以民法故意侵害行為規定、提告撤銷對兒子的土地贈與。台南地院審認劉兒確因傷害父親被判拘役20日,劉父主張有理,判兒子須返還土地價金259萬多元給父親。另劉兒與其母親共有的土地也被判要變價分割,變賣所得的土地價款由劉兒與母親各分得二分之一。

劉男主張,1997年間,他向王姓人士買進台南市1塊土地的部分所有權,為了把土地送給兩名兒子,請王姓原地主直接把所有權登記在長子與次子(被告)名下,2014年,次子以259萬3500元價款把自己持有的土地所有權部分賣給長子。

劉男痛陳,沒想到2016年12月1日上午,次子在經營的台南市1家資源回收場騎樓處,為了一點小事竟揮拳毆打他,因為很氣不肖兒子竟對父親家暴,他決定依民法416條有關規定、訴請撤銷對次子的土地贈與;另,其妻與次子共有台南市另1塊土地,各有二分之一權利,他也請法官判准予變價分割。

被告劉兒辯稱是父親從2014年起一直不斷辱罵、毆打他,當天父親再拿安全帽敲他頭部,他才勾住父親脖子及毆打頭部,是正當防衛,沒有故意傷害父親的行為,土地贈與不該撤銷。

法官調閱當天該對父子衝突的手機錄音與監視器錄影,認定劉兒刻意對父親頭、臉部位攻擊,力道不小,若非劉父有戴工作帽、用雙手擋在臉前面,可能會受傷,的確構成對直系尊親屬的施暴未成傷罪,刑事部分,二審也判劉兒拘役20日確定,以此認定劉父主張有理,劉兒須返還259萬3500元給父親,該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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