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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八仙洞遺址 法官判廟公輸
hanshinnews | 승인2015.09.02 11:51

3萬年前舊石器時代台灣人類居住的八仙洞遺址,長期被廟宇占用,台東縣政府提起訴訟勝訴;不過,廟公堅持擁有相關權利,將提上訴。

台東縣東海岸知名景點「八仙洞」,民國57年宋文薰率領的台大考古隊經過5次的挖掘,不但找到新石器時代的文化層,洞穴堆積的底層還發現豐富的舊石器時代的先陶文化,是台灣地區最古老的史前文化遺址。

幾年前中研院博士臧振華率領的團隊,更進一步確認,八仙洞遺址距今超過2萬年,甚至接近3萬5000年,且證明台灣人類在舊石器時代已經和火有密切關係。

不過,八仙洞主要洞穴第1洞靈嚴洞和第3洞觀音洞,長期被寺廟占用,遺址遭到破壞,台東縣政府為了拯救遺址,30幾年前開始和廟方溝通,提起刑事訴訟敗訴,幾年前改提歸還土地的民事訴訟。

台東地方法院日前判決台東縣政府勝訴,廟方必須在半年後歸還靈巖洞和觀音洞。聽聞勝訴,關心文化資產的民眾開心的說「總算要回3萬年前老祖宗的房子」。

不過廟方代理人黃吉村表示,將會上訴,他表示,民國69年師父就住在洞內靈修,當時若未經台東縣政府同意在土地上蓋廟,台東縣政府豈會於92年間核發東廟登字第6號之寺廟登記表;且侵占罪台東地檢署93年偵字第1號不起訴處分。

黃吉村表示,如果不是師父長期保護這幾個洞,這些遺址早就遭破壞,台東縣政府沒溝通、也沒協調,最起碼也應該補償師父,或是幫師父找住的地方,師父已經90幾歲了,「說趕人就趕人」,他一定會幫師父上訴。1040901

3萬年前史前遺址 八仙洞還給老祖宗

3萬年前台灣人類居住的八仙洞遺址,長期被廟宇占用
,台東縣政府提起訴訟勝訴;不過,廟公堅持擁有相關
權利,將提上訴。圖為第1洞靈巖洞。
(資料照片)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攝 104年9月1日

 

距今3萬年左右、國定遺址八仙洞,因法令不周延淪為廟宇和納骨塔,台東地方法院判廟宇敗訴,延續生命的神聖洞穴可望還給老祖宗。

台東縣長濱鄉三間村面海的塊岩峭壁上,數十個海蝕洞穴,是東海岸著名的八仙洞景點。

日據時代的考古學者就對八仙洞遺址充滿興趣,民國57年教授宋文薰帶台大考古隊挖掘,不但找到新石器時代文化層,洞穴推積底層還有豐富的舊石器時代先陶文化。

根據考古學者宋文薰、連照美、黃士強3名教授的研究報告,八仙洞遺址是台灣地區第1個發現的舊石器時代遺址,經碳14測定,至少距今5000年至1萬5000年左右,是台灣最古老的史前遺址。

推測住在八仙洞穴的史前人類,依靠大自然提供的資源維生,採集野菜、狩獵、捕魚,聚落很小甚至是遊居狀態。

7年前中研院院士臧振華率領的團隊,更進一步確認,八仙洞遺址距今超過2萬年至3萬5000年,且證明了台灣人類在舊石器時代已經和火有密切關係。

除了這兩項重大發現外,調查團隊又找到7處新洞穴,八仙洞遺址由原來的17個洞,增至24個洞。

民國77年內政部指定為一級古蹟,94年新修文化資產保存法後,於95年5月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現文化部)指定為國定遺址,這幾年台東縣政府更定位為「國際遺址」。

不過,這個「台灣人類的發源地」,如潮音洞、海雷洞、乾元洞以及崑崙洞,早期就淪為修行者的道場,現在則擴建為廟宇,有的甚至經營起納骨塔。

過去八仙洞屬於一級文化遺址由內政部管理,內政部則委由台東縣政府管理,民國77年東部海岸風景區國家管理處成立後,劃入風景區範圍,目前又是長濱鄉公所的都市計劃區內,管理上出現了多頭馬車。

台東縣政府和東管處曾經對八仙洞修行者提出竊占告訴;不過,因超過法律追訴期而敗訴。長濱鄉公所雖然希望以重新劃定都市計劃區方式,讓廟宇遷建,不過補償金的問題始終談不攏。

民國96年,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薛樂儀改以贓物罪將八仙洞修行者提起公訴,台東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至6個月,只不過,這個刑事判處,也不能作為民事上要求歸還八仙洞的依據。

最後台東縣政府委託律師提出「佔用歸還」的民事訴訟,台東地方法院判決台東縣政府勝訴,雖然廟方堅持上訴;不過,只要縣政府可以妥善安置90幾歲的老廟公,或許就會放棄上訴,將3萬年前的家還給老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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