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運殺人犯鄭捷10日伏法,同樣在北捷隨機砍殺4人的郭彥君亦將為個人的犯行付出代價。台灣高等法院今(12)日上午進行二審宣判,依殺人未遂罪判處郭彥君有期徒刑12年。
鄭捷於2014年5月21日在北捷隨機殺人,造成4死、22傷,民眾搭乘捷運的安全遭受威脅。儘管北捷與警方加強相關維安措施,仍難完全防範隨機殺人的案件發生。2015年7月20日晚間,郭彥君手持水果刀前往北捷中山站,8秒內連續刺傷4名男女的肩背,警方到場將其制伏,郭彥君還當場嗆聲,要將全部的人殺光。
郭彥君被逮捕後,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郭彥君卻在一審過程翻供,向法官表明自己沒有犯意,只是一時情緒難解而不慎犯案,請求法官原諒。一審法官以郭彥君應無殺人犯意,改依4個傷害罪合併判刑3年,檢方不服提出上訴,高等法院則改依殺人未遂罪判處郭彥君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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