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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頻傳 光住宅地震基本險不夠 可適時投保輕損地震險
hanshinnews | 승인2016.03.12 10:40
今(2016)年2月6日台南地區因發生地震事故,導致許多民眾死傷及財物損失,也造成部分民眾無家可歸。金管會提醒,由於「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是承保建築物全損所造成的損失,主要是因應地震來臨時所可能帶來的建築物輕微損失,建議民眾可適時加保「輕損地震保險」,以轉移其風險。

金管會表示,為提高民眾住宅因發生地震可能導致財物損失保障,目前除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外,產險業也開發多項附加地震保險商品,民眾可依實際需要加保,如擴大地震保險(不動產增加保額,動產另行約定)、超額地震保險(不動產增加保額)及輕損地震保險(不動產及動產非全損保障)等附加條款,以獲取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障。

金管會說明,所謂「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是承保「住宅建築物」直接因地震震動、地震引起的火災、爆炸等事故所致的「全損損失」,但地震發生時非必然造成建築物全損,因此,建議民眾可視自身需求評估加保「輕損地震保險」。

至於輕損地震保險,金管會指出,除承保建築物外,「屋內的動產」也屬其保障範圍,該險種主要是對地震造成房屋的中小型損失提供保障,例如牆壁龜裂、地磚隆起、玻璃碎裂、廚櫃或家電摔落等,不過,各保險公司承保範圍有所差異,建議民眾投保前,先詳細檢視保單條款。

產險業者也提到,目前市場上常見地震險商品包含住宅地震基本險、超額地震險及擴大地震險等,其中住宅地震基本險為921大地震後推行的政策性保險,通常須與住宅火險同時購買,只是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承保損失僅限住宅建築物受損情形達全損者,且保險金額最高以150萬元為限。若建築物損失不符合全倒或半倒的情形,為增加保障,建議民眾可依自身需求另行選購超額地震險或擴大地震險。

金管會則提醒,民眾在購買住宅火災附加地震保險商品時,宜先瞭解該商品的保障內容及相關規範,以維護自身權益,同時,擴大地震保險的費率計價也會考量房屋所在位置不同、樓層不同,而採差別計價,且承保範圍不只建築物本身,有包含建築物內部動產,目前有15家產險業者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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