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華僑協會聯合總會」、「水標洞土地開發促進委員會」決議向總統府、監察院等六單位提出陳情,群情憤慨,堅決維護「等價換樓」議案。
期間「水標洞土地開發促進委員會」所提「等價換樓議案」,明確是一項雙贏的最佳方案;中華民國土地得以升值,旅韓僑胞又可謀得更大福利。但,駐韓台北代表部卻罔顧廣大民意,於7月2日來函推翻「等價換樓」議案,執意「權利變換的地下室方案」。消息披露後,僑胞莫不憤慨。
針對7月2日駐韓代表部的決定。「韓國華僑協會聯合總會」於7月14日下午四時,在仁川禧宴餐廳召開會員大會暨僑情座談會,來自全韓各地協會首長、代表、僑委會榮譽職人員等60餘人出席,決議向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監察院、內政部、僑務委員會提出「陳情書」。7月17日,水標洞土地開發促進委員會」在駐韓代表部舉行第九次會議,向代表部提出「聲明書」,表明我旅韓華僑維護「等價換樓」之決心。8月2日「水標洞土地開發促進委員會」在漢城華僑協會會議室召開第十次會議,群情激憤,熱烈討論全韓僑胞後續行動。
期間代表部在各個場所,多次言明將會有好消息,甚至在6月28日的「吳壯公祭典」日也告知將會有好消息,請僑界安心等待。不料,代表部在7月2日突然來函稱,「等價換樓」方案存在疑慮及風險,不予執行。僑界獲悉後,群情憤慨,紛紛要求召開全韓協會聯席會議及開發委員會議,共同協商對應方案。
「韓國華僑協會聯合總會」於7月14日召開會員大會暨僑情座談會,首先由總會長孫毓緒在致開會詞中指出,「韓國華僑協會聯合總會」創立之宗旨即:為凝聚在韓華僑總體之力量,謀求韓華合法的權益及福利,更為鞏固各地韓華相互敦睦合作的情誼。
孫總會長表示,今天會員大會的主要議題為「水標洞土地開發問題」。到目前為止,「水標洞土地開發促進委員會」已經召開八次委員會議,擬定了「等價換樓」之議案,並充足代表部之各項要求,已於2023年11月17日函文代表部。期間代表部一直推諉稱;關鍵在於國內四部會之「跨部會議」之決議,即將有好消息到來,請僑胞安心等待。但7月2日代表部突然來函稱,在四項疑慮及風險尚未釐清及消弭前,暫不擬推動「等價換樓」方案。
代表部所說的疑慮及風險是:
1.韓國法令疑慮。
2.產權登記風險。
3.產權保證及資金風險。
4.涉及訴訟風險。
這四項所謂的疑慮及風險,在第八次「水標洞土地開發促進委員會會議」中全員達成共識,並於2023年11月17日呈文代表部,內容為:
1.開發促進委員會於7月5日主要僑團校(漢城華僑協會、漢城華僑協會歷任會長聯誼會、漢城華僑小學、漢城華僑中學)已連署同意負責支付所衍生之相關稅賦;連署支應稅款之僑團校,不因人事異動而改變。
2.有關「等價換樓」所獲新土地及不動產所有權名義歸屬中華民國,其管理權則歸屬漢城華僑協會。已完全充足代表部之要求,希望代表部能儘速協助達成「等價換樓」的目標。現個僑區均因經費不足而面臨困境,「等價換樓」案如能成功完成,將對僑界是莫大福利。
孫毓緒總會長最後表示,韓華的權益必須要我們自己去維護及爭取,請各位提出寶貴的建言,讓我們同心協力,共創韓華美好的願景。
接著由漢城華僑協會僑務副會長王聖悌,報告水標洞土地開發過程,及未來要促進的方案。內容如下:
1.基本原則及開發情況
水標洞這筆土地名義是中華民國,華僑協會則擁有使用及管理地上違建樓層的權力,將徵收的月租運用於僑務相關的福祉事業。
水標洞土地雖然法律名義是中華民國,但實際上卻是祖先遺留下來的祖產(因當時的法令限制,外國人不得擁有不動產);而最重要的是,水標洞這筆土地必須按照首爾市都市整備計畫,依法進行買賣交易。
對於持有建築物權力的本會來說,若是不變賣,自行開發重建大樓,增加房租收入,或可以獲得更大的利益,給僑民更多的福利。然而這筆土地依首爾市都市整備法令規定,卻是被劃為公園敷地的區域,不得擅自開發建設,韓國政府將這塊敷地分類為不是外交資產而是一般資產。
自2020年11月14日漢城華僑協會第22屆任職後,與代表部即以謀求最大的經濟效益,並有助於韓華後裔的未來發展為原則,針對水標洞土地的開發,討論過諸多方案。
2.執行職務面對的限制
在討論檢討過程中,我們面臨了韓國再開發相關法令,以及台灣政府管理固有資產相關法令的多重限制。
在此列舉兩件受限的事項來說明:
(1.)水標洞買賣交易中的限制:
只有計劃在開發地區進行開發的建 築商,才會購買被劃為公園敷地的土地。因為建商在開發時,必須購買定額的公園敷地交給政府做為公園綠地, 才能獲得開發許可。一旦交易無法達成,首爾市政府會依法令強制收購。( 此時交易所得現金,必須依規定全數繳予台灣國庫)
(2.)進行過程中面對的限制:
其實在2005年(十九年前),首爾市即已公告推動水標洞之開發計劃,不過直到2012年(十二年前)才確立了具體的實施政策。換言之,開發計劃已進行了十年多,目前是處於無法倒退的狀況。
收購土地的公司計劃在水標洞重建大樓(士地面積4,156m²,地下6樓至 地上17樓),以變賣的價格轉讓新建大樓股份的話僅佔5.3%,由於股權最少,所以可選擇的樓層不多,只能在地下一層、地下二層及地上四樓或五樓中挑選,但若選擇地上四樓或地上五樓時,需要補貼巨大的差額(由協會負擔或有退款時要轉入國庫),和代表部從各方面商討的結果,決定以確保後裔可活用取得利潤的方向推進。
3.開發業務促進內容說明
對水標洞士地開發乙事,有些有心人士特別關心,並提出種種質疑,諸如土地的估價是否過低、為何只變賣部分而不是整筆土地、在處理土地的過程中,是否有不合理,且不夠透明化之處等等,多次要求我們團隊出面說明,甚至到了捕風捉影、散佈謠言、分化僑社的地步。
本會為集思廣益、群策群力,決定特別邀請歷代會長及僑領參予,追求最佳方案,經商討決定於2022年02月23日由首爾各僑團校代表組成「水標洞土地開發促進委員會」,會議中向委員們報告過進行的狀況及接著要推進的方案。
並在第三次會議中,有請代表部從開始就參與協商的負責人到場詳細說明,也傾聽委員們的建議。當時唐殿文代表也邀請曾參選會長及監事長人士等說明處理水標洞開發過程及所做的決策。
並表明如有人能提出可實現的、更有效率的方案的話,也會積極評估採納。
開發促進委員會經幾次會議決定,要求開發商應將1,002.7平方米(303坪 3合)全部收購之議案;之後本會與首爾市政府有關單位及開發商多次協商,最終獲得將土地全數並以高價423億元收購,並以「等價換樓」之方式,換取資產來提升產值。此事最終是需要土地名義者(中華民國政府)之同意書,始可完成。
現今我們已召開了八次水標洞開發促進委員會議;本會也多次向駐韓台北代表部行文溝通,視是雙方都已達成共識,但一直未能看到同意書,因此停滯不前。
都市整建計劃之進行是有時間性的, 開發商收購土地也是有時間限制的, 如此拖延下去,會使各方難得達成之協議,變為泡影的。
4.懇請協力與支持
台北代表部期間處處刁難,要求本會要與僑團代表共同達成協議,本會順利與各僑團校首長組成「水標洞土地開發促進委員會」,又要本會向開發商請求高額賠償,本會也做到423億元高額賠償,其後又以支應衍生之稅款後,而不得要求所獲新不動產之所有權,及共同決定支應稅款之僑團校之具體財務規劃規畫,及保證支付相關證明等,本會和僑團也全面搭應,並以書面保證13億元稅課金之支付。
代表部之後無技可施,又推諉卸責稱此事關鍵在於國內各部會之跨部會決議才行。此事已推行兩年半這麼久的時間,其換取之物件土地及建物名義均歸屬「中華民國」,本會只要求原有之使用權及管理權,所有稅金,也由本會和僑團言明全權負責。代表部則一直利用將會有好消息之言一味來搪塞本會。不料,代表部竟在7月2日突然來函,稱「等價換樓」方案存在疑慮及風險,不予進行。簡直是在戲弄僑民,無理取鬧,從中作梗?另有所圖?
首先可分析一下,「分讓大樓地下層 」及「等價換樓」之利弊關係,分讓新建大樓地下層,根本沒有經濟效益,不但不好出租,管理費也很昂貴,終究會是一個重大累贅包袱;「等價換樓」則即可擇物進行產權登記後,直接收取租金利潤;此兩種方式之利弊,理應慎重考量。
「等價換樓」是唯一也是取合理之雙贏方案,此事對我韓華權益與福祉至關重要。希望代表部及國內有關部會對此事正式表明態度與立場,不要一再拖延;否則將招致我全體旅韓華僑的抗拒,勢必引起以實際行動來表達我等護產之決心。
在討論過程中,群情激昂,先後有忠清道協會聯誼會會長高祿陞、僑委會諮詢委員簽湧滋、漢城華僑中學理事長譚紹榮及水原華僑協會長戚明善等相繼發言,全力支持開發委員會的等價換樓議案,一致決議向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監察院、內政部及僑務委員會等單位提出陳情書,表明我韓華威正立場及決心。
7月17日下午三時,「水標洞開發 促進委員會,在代表部召開第九次會議,提交「聲明書」,表明我旅韓僑胞維護「等價換樓」之決心。出席代表一致認為「等價換樓」是一個可為華僑謀取最大利益化的方案,為何政府會否決此一方案,請代表部予以說明。
梁代表說,個人非常肯定各位委員為水標洞士地開發,及僑胞福祉所付出的熱誠與努力。根據代表部所聘任律師及會計師的評估,等價換所需要的稅賦約在60億元,並有一些未可預見的風險存在,因此政府認為原「權利變換的地下一、二樓」方案較為妥當。
政府向來都是以保僑護僑的原則提供協助及服務,秉持依法行政,保產護產原則處理本案。而本案是由國內四個單位跨部會協商決定。請華僑各界不要做出過激的行動,以免造成台灣及韓國政府的尷尬及困擾。
會中,李忠憲、楊德磐、譚紹榮及王愛麗等人相繼發言,一致認為;「權利變換的地下室」方案,依韓國的商圈發展情形來看,地下室不好出租,且管理費龐大,每月最少為七千萬元,一年約為十億元,協會實在是無能力負擔此筆費用,對協會來說是累贅。且「等價換樓」方案兩年來已為全韓華僑之共識,未來勢必引起僑胞強烈的反彈。
專責水標洞開發案的劉日鴻副會長表示,前駐韓代表唐殿文曾明確表示,如能爭取到420億元以上,且擔保所產生稅賦不由政府負擔的原則下,等價換樓為可行方案,兩年多來已充足政府各項要求,今天卻突然否決「等價換樓」方案,使我韓華僑胞不知所措。
「等價換樓」議案為國內否決,水標洞開發商獲悉後,於7月16日電邀面談,向孫毓緒委員長提出新的方案,即為儘速達成協議,四大僑團及個人所負責稅額不足部分,開發商願意全部負責,並立文書保證,此應可解除代表部的疑慮。孫委員長向梁代表提出此一新方案,因時間所限希望能儘快給予答覆。
梁代表表示,將以最速件報請國內審議。 8月2日,「水標洞士地開發促進委員會」在漢城 華僑協曾召開第十次曾議,共14人出席,孫毓緒委員長報告;8月1日接獲梁光中代表來電,再次明確拒絕「等價換樓」方案。
出席委員楊德磐、李忠憲、徐明濟、譚紹榮及王作人等人相繼熱烈發言,全力爭取我韓華應有的權益。 全員並為表明我韓華護產保產的決心,一致決議採取必要行動;向鍾路警察局申請在代表部辦公大樓前路上示威、發函邀請全韓各地協會於十月十日,在漢城華僑中學舉行抗議聲討大會、十月慶典活動不邀請代表部參加。委員會並決議聘請律師進行訴訟,追回我水標洞士地的主權及並要求賠償損失。
韓華各界對漢城水標洞土地「等價換樓」陳情書
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監察院、內政部、僑務委員會
座落於韓國首爾(漢城)市中區的水標洞11番地9號俗稱「老商會」的1,002.7平方米(303坪3合)土地是漢城中華會館舊址。一直以來都是由漢城華僑協會負責管理,並以所得租金作為漢城華僑協會的經費來源。
眾所週知,中華會館是漢城華僑協會前身「中華總商會」的辦公和集會場所,是1884年4、5月間,以清朝駐朝鮮總辦商務委員陳樹棠和華商代表馬宗耀、熊渭川、徐汝坤等集資,向韓人李範晉等三兄弟購買土地建立的。1911年清朝駐朝鮮總領事馬廷亮更取得清政府批准,將中華會館及華僑學校土地,永久借與中華總商會使用。時中華總會館的位置是漢城會賢房駱洞(即今漢城市中區忠武錄一街21番地1號,中央郵遞局址)。後因日本殖民統治朝鮮時期,日帝為修建「京城郵便局」(即今漢城中央郵遞局),於1941年3月31日強制以換地方式,迫使漢城中華商總會,將中華會館遷往水標洞現址。因此這一土地,雖然是以中華民國的名義登記,實際上由漢城華僑協會管理使用迄今。
2003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由台北代表部召集全南韓各地僑團、校首長及重要僑領、僑胞在京畿道楊平郡韓化度假村舉行【第一次全韓華僑僑務會議】時,就曾通過綜合討論由僑務座談決議的『為配合漢城市都市開發計劃,由漢城華僑協會在中區標洞土地(303.3坪)集資興建高層大廈(15層以上),依法出租予華僑和韓人,以增加華僑利益,由代表部協助辦理」等議案,並為使此次會議不流於空談,曾派員代表,在台北代表部的刻意安排下,前往台灣,向立法院、外交部和僑委會等有關單位詳細說明,在僑務會議中通過的提案,並請求有關部會協助解決,單從這一事實,亦足以證明台北代表部已曾承認水標洞中華會館舊址的實際單位,並由漢城華僑協會管理使用。
然而在2005年3月間,漢城市政府為配合清溪川開發計畫,將水標洞11-9番地(中華會館舊址)一帶規劃為水標橋文化遺產保護區,並將這項計畫正式通報駐韓國台北代表部,代表部不與之抗衡,反而暗地裡偷偷與漢城市政府秘密洽商換地問題,事後被漢城華僑協會獲悉而未果。
之後,水標洞因內部不法佔據居住之韓人住戶在2014年7月14日晚間不慎引發火災,釀成二人死亡之事件,火災部分一直空置至今。
首爾市政府自2016年起發布「首爾市乙支路3街都市環境整備區域」推行改建計劃,水標洞之土地被開發商看中,意願購買,起初,開發商只想購買1002.7平方米(303坪3合)中之之478平方米(144.87坪),得之此事後,僑界均對此深表關切,認為剩餘之524.7平方米之(158.43坪)土地會淪為畸零地,失去原有價值,經商討決定於2022年02月23日由首爾各僑團校代表組成「水標洞土地開發促進委員會」,會議決定要求開發商應將1002.7平方米(300坪3合)全部收購之提案;經本會與首爾市至府有關單位及開發商多次協商,最終獲得將土地全數以高價之423億元收購,並以最合理之「等價換樓」方式,換取資產來提升產值;此事最終是需要土地名義者(中華民國政府)之同意書,始可完成。
案經本會呈報我駐韓代表部,積極溝通協調,雙方對「等價換樓」是獲致共識,我代表部允諾呈報國內相關單位,從優速核處並迅速核發同意文件,以竟全功;唯事過兩年多,迄無下文,令人費解。
都市整建計畫之規劃及執行是有時間性的,包括開發商收購土地亦有其時間限制,無期限之拖延,當必平添變數,或將造使本案最終觸礁難行。
猶記唐殿文前代表(現任外交部主任秘書)在韓任職期間曾就「等價換樓」尋找過大樓,並於兩年前卸任離韓前夕出席上述「水標洞土地開發促進委員會」全體會議時,曾明確允諾稱:倘韓國地區僑團校獲得一致共識並提出合理可行之方案,代表處自當全力支持與配合,並願轉呈國內相關單位從優考慮促成此案。據此,本會在過去兩年多期間,續與現任梁光中代表保持密切聯繫與溝通,並遵行代表部之指示與建議,隨時提供所需之文件,包括倘衍生稅賦問題,僑團校將無條件捐贈負擔,以及產權仍歸「中華民國」所有。僑界僅受委託管理,絕不主張產權或任何相關權利。對此,梁代表及代表部相關同仁迭曾肯定評價本會所作之努力,並一直告知國內相關部會現正積極簽核中,可望於短期內獲致肯定圓滿結果,本會對代表部此一承諾,深信不疑迄今。
詎料,代表部竟在事先無任何預警之情況下,於7月2日函復(如附件)略以:由於「等價換樓」方案,存有疑慮及風險,暫不擬推動云。駐韓台北代表部此一突如其來,出爾反爾之欺騙行徑。實感不解與憤慨,尤以現任梁光忠代表怠忽執手,欺上瞞下,敷衍行事之劣行,令人不齒,現已引發全體韓華之普遍不滿及反彈,殊堪憂慮與遺憾。身為代表國家之外交官,理應維護僑產利益及謀求僑民之福利為己任,反其道而行之。
首先可分析一下,「分讓新建大樓地下層」及「等價換樓」之利害關係,分讓新建大樓地下層,根本沒有經濟效益,不但不好出租,管理費也很昂貴,終究會是一個重大累贅包袱;「等價換樓」則即可擇物進行產權登記後,直接收取租金利潤;此兩種方式之利弊,理應慎重考量。我等實在疑惑不解的是為何要反對「等價換樓」之方案?
目前中國使館及中國僑民對水標洞土地,頗表關心,多次問金,此事如此拖延下去,也會夜長夢多的。
綜觀當前主、客觀因素,本會認為「等價換樓」方案。乃屬是最合理之解決方案,由於此案攸關我等韓華權益至鉅,且時間緊迫,故務請能予重視,並儘速協助釐清事件經緯真相,迅加導正,以利我在韓產權的有效維護及旅韓全體華僑之永續生存發展。
若我代表部執迷不悟,罔顧僑社理應擁有之權益,一意孤行,勢必引發廣大僑民之近一步激烈反彈及抵制,進而嚴重影響韓華對祖國之信賴及向心力。爰此,務請正視此案知嚴重性,及時糾正駐韓代表部之偏誤作為,即時協助圓滿解決為禱。
2024年7月29日
韓國華僑協會聯合總會
水標洞土地開發委員會 敬啟
維護等價換樓方案 韓華立場堅定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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