상단여백
HOME 政治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三讀 新增改建建物達一定規模應設太陽光電
hanshinnews | 승인2023.05.29 12:31

立法院今天(29日)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

 

立法院今天(29日)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增訂新建、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者的建築物,除有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外,起造人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此外,若未依地熱能探勘許可內容探勘地熱能,最重可處新台幣150萬元罰鍰,未改善得按次處罰。

 

蔡英文總統去年4月宣布2050淨零排放目標,再生能源發電占比屆時預計將達到六到七成,為了加速推動再生能源發展政策,行政院去年12月提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審查,立法院29日完成三讀。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宣讀審查結果:『(原音)決議,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增訂第12條之一、第15條之一至第15條之五,及第20條之一條文,並將第3條、第12條、第13條、第15條,及第23條條文,修正通過。』

 

本次修法重點,包含規範新增改建的建築物應設置一定容量太陽光電、擴大離岸風電可設置空間、鼓勵多元水利設施參與發電,並使生質能設置場址回歸土地使用法規,通盤制定完整地熱發電的規範及罰則等。

 

三讀條文明定,民間建築物的新建、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者,除有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外,起造人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至於建築物範圍、一定規模、一定裝置容量與其計算方式、受光條件、可免除情形及其他相關事項的標準,由中央建築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三讀條文增訂,為設置地熱能發電設備而有開發地熱能的需要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地熱能開發許可;若有未依地熱能探勘許可內容探勘或開發地熱能,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若仍未改善,得按次處罰。

 

有關離岸風電定義,三讀條文修正為,指設置於低潮線以外海域,轉換風能為電能的發電方式,刪除「不超過領海範圍」等文字。

 

法案三讀後,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表示,民進黨宣示淨零目標,就知道再生能源發展必須做得更快更深更廣,因此從再生能源法規著手,未來新增改建的建築物應設置一定容量太陽光電,希望能兼顧能源自主、平衡南北發電。洪申翰:『(原音)未來新建、增改建,符合依訂條件的建築屋頂,要裝設太陽光電,興建建築義務,希望兼顧能源自主、隔熱防漏水,甚至平衡南北發電,讓住戶增加自用或賣電的收益,如此將大幅提升屋頂光電目標,達成都市用電、都市自發的目標。』

 

時力立委陳椒華說,修法比照先進國家,規範一定規模以上建物,要裝設再生能源,建商誤解會增加成本,但政府有給予容積獎勵,因此不會增加建物成本;國民黨立委廖國棟、孔文吉說,地熱多集中在原住民地區,修法增訂涉及原住民土地時,依原基法辦理,是非常進步的立法。(新聞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hanshinnews  hanshin@hanshinnews.com
<저작권자 © 한신일보, 무단 전재 및 재배포 금지>

icon인기기사
기사 댓글 0
전체보기
첫번째 댓글을 남겨주세요.
新聞社介紹新聞線索提供廣告諮詢不便申告個人信息收集方針拒收無端電子郵件
首爾特別市 中區 明洞2-gil 43 2F  |  tel : 02-776-2801  |  등록번호 : 서울 아 03570  |  發行人/編輯人 : 金榮泰
Copyright © 2024 韩新日报. All rights reserved. mail to news@hanshinnews.com
(株)韓新日報/登錄番號:首爾 아 03570 /登錄日期: 2015年2月6日/題號:INTERNET NEWSPATER HANSHINNEWS/發行人.編輯人 : 金榮泰 /首爾特別市 中區 明洞2-gil 43 2F / TEL : 02-776-2801/發行日期 : 2015年8月5日/ 代表理事 兼 靑少年保護責任者 : 劉國興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