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租賃業者與一般民眾在監理黃牛牽線下,涉嫌透過白手套向新北、桃園及新竹等地9名員警行賄,並鑽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漏洞,請員警配合開不實罰單。(資料照、彭博;自由時報合成)
有租賃業者及民眾透過監理黃牛涉嫌向新北、桃園及新竹等9名員警行賄,請員警配合開出不實罰單,讓被吊扣的汽車牌照變成吊銷,藉此手法鑽「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漏洞,之後,車主僅須繳交通違規罰鍰就可領新牌照上路,新北地檢署昨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偽造文書罪等罪嫌約談涉案員警、其餘被告、證人共79人到案,今日訊後聲押7名員警及代辦業者、檢驗員共14人;新北地院法官陸續開庭,已收押禁見4名業者、鄭姓警員及1名檢驗員。
檢方認為,被告涉嫌收賄、圖利、偽造文書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逃亡、湮滅證據之虞,且部分犯罪係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其餘24名被告則以3到10萬不等交保。
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規定「行車速度,超過規定最高時速60公里」、「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等行為,可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
據了解,涉案的租賃業者及民眾初估約有上百人,他們大多因超速60公里而被吊扣牌照,其中不乏瑪莎拉蒂、法拉利、賓士等名車,他們為了想減少租車損失或早日讓愛車合法上路,找上監理黃牛詢問,並聽從建議未將牌照繳回。
據調查,監理黃牛涉透過白手套向員警行賄,雙方的合作模式分兩種,第一種是約在固定地點,由員警開立虛偽不實的舉發單,讓牌照被吊銷,且為了避免汽車移置保管,因此開「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而非「牌照吊扣期間行駛」,第二種則是連碰面都沒有,員警直接開不實舉發單,藉此手法,車主僅須繳交通違規罰鍰即可領取新牌照上路。
檢調並發現,有代辦業者涉嫌以每件數千元價格,向代檢廠及台北監理站基層檢驗人員行賄,讓原本就不會通過的汽車,成功驗車過關。
檢察官楊唯宏昨指揮新北處、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新北市警局、新北檢檢察事務官,兵分29路,搜索樹林警分局三多及樹林兩間派出所、桃園市警局平鎮分局警備隊、新竹縣警局竹北分局六家派出所、凱銳汽車代檢廠及被告住處等,併查扣手機、電腦主機等證物,約談被告38名、證人41名到案。(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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