상단여백
HOME 社會
媽媽嘴命案 老闆股東判賠確定
hanshinnews | 승인2021.09.22 09:56

媽媽嘴咖啡店前女店長謝依涵(右圖)殺害陳進福、張翠萍老夫妻,張母李寶彩提告求償,最高法院2017年6月判僱用謝依涵的老闆呂炳宏、陳唐龍和彭元忠3人與謝依涵連帶賠償張母368萬多元,全案確定並已部分執行。呂等人提再審,高院駁回,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新北市八里雙屍命案凶手、「媽媽嘴」咖啡店女店長謝依涵被判無期徒刑定讞服刑,死者張翠萍的母親對咖啡店老闆呂炳宏及股東陳唐龍、彭元忠提告求償;呂等三人兩度提出再審,最高法院認定張女是在咖啡店被謝女下藥,三人未盡監督之責,有連帶賠償責任,判賠三六八萬餘元確定。

 

呂等人聲請二次再審時主張,沒有張翠萍在店內進食的事證。根據法醫研究所回函,服用安眠藥將迅速昏迷,但店員證稱沒看見死者喝下熱可可,且熱可可從攝氏九十一度降溫至六十度須時五十分鐘,難以想像張女在五至十分鐘迅速喝下滾燙熱飲。

 

另外,謝依涵衣物無血跡反應,從店內來回紅樹林耗時十四分鐘,證人卻指謝女最多離開十分鐘,呂等人主張,謝女不是在營業時間殺害死者。

 

張翠萍母親的律師則主張,刑事判決已認定張女是「逐漸昏迷」,在咖啡店營業時間內被下藥事實明確,原判決無違誤,法醫函文、證人證詞都存在刑事卷宗,不是新事證;至於熱可可降溫過程,是再審程序提出的證物,不符民事再審要件。

 

高等法院再審民事庭駁回再審,認定雙方在先前的訴訟審理中,都不爭執「張翠萍在咖啡店被謝依涵下藥」,法醫函文是補充說明鑑定書,沒有變更鑑定結論,且安眠藥非立即讓人失去意識,而是「漸次」達到嗜睡昏迷程度,無法推論謝女在離開咖啡店後才對張女下藥。呂等人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二○一三年二月、三月間,七十九歲男子陳進福與任教實踐大學的五十七歲妻子張翠萍,先後被發現陳屍八里紅樹林淡水河,謝依涵曾變裝盜領死者存款,檢警查出她在咖啡店迷昏兩人後殺害。

 

謝依涵多次更改供詞,先辯稱她與老闆呂炳宏、股東歐石城及友人鍾典峰等人貪財共謀,又改口她與陳進福有不倫關係,陳以六百萬元和一棟房委託她殺妻,後來她施展「計中計」殺害陳進福夫妻。最高法院判謝依涵無期徒刑,目前在桃園女子監獄服刑。(來源:聯合新聞網)


hanshinnews  hanshin@hanshinnews.com
<저작권자 © 한신일보, 무단 전재 및 재배포 금지>

hanshinnews의 다른기사 보기
icon인기기사
기사 댓글 0
전체보기
첫번째 댓글을 남겨주세요.
新聞社介紹新聞線索提供廣告諮詢不便申告個人信息收集方針拒收無端電子郵件
首爾特別市 中區 明洞2-gil 43 2F  |  tel : 02-776-2801  |  등록번호 : 서울 아 03570  |  發行人/編輯人 : 金榮泰
Copyright © 2024 韩新日报. All rights reserved. mail to news@hanshinnews.com
(株)韓新日報/登錄番號:首爾 아 03570 /登錄日期: 2015年2月6日/題號:INTERNET NEWSPATER HANSHINNEWS/發行人.編輯人 : 金榮泰 /首爾特別市 中區 明洞2-gil 43 2F / TEL : 02-776-2801/發行日期 : 2015年8月5日/ 代表理事 兼 靑少年保護責任者 : 劉國興
Back to Top